| 索引號 | 53040020251583078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25-01-27 |
玉溪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4年,玉溪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多措并舉、狠抓落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提質提效。現將玉溪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強統籌協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一是堅持高位推動。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嚴格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始終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聽取并研究部署法治建設、法治政府建設等工作,召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印發實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評估工作方案,組織新平縣參加創建全國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推薦易門縣參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設評估,扎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二是狠抓“關鍵少數”。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市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帶頭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專題學習計劃并定期開展學習,通過組織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專題法治講座和舉辦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執法能力提升示范培訓班等集體學法形式,持續強化領導干部學法常態化。
(二)深化簡政放權,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更加優化。一是推進鄉鎮(街道)明責、賦權、擴能工作。嚴格落實“一鄉鎮(街道)一清單”工作要求,按要求完成鄉鎮(街道)賦權事項動態調整工作,收回鄉鎮(街道)賦權事項55項,新賦權事項338項,實現“一鄉鎮(街道)一清單”。二是積極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開發應用“玉溪市15分鐘政務服務圈辦事地圖”小程序,實現辦事地點和業務范圍精準查詢、一鍵導航。75個鄉鎮(街道)、717個村(社區)全部建成標準化便民服務中心(站),“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26項重點事項全面落地,2024年1—12月,全市運用省政務服務平臺辦件總數48883件,辦結48131件,辦結率98.46%,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99.84%,全程網辦率99.62%,零跑動比率98.95%。三是深化電子證照數據共享應用。針對157個電子證照應用場景,制定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跨地區互通互認15條措施任務分解清單和電子證照應用場景清單等,持續深化電子證照應用。按要求完成電子證照蓋章制發,205類常用電子證照在“一部手機辦事通”、云南政務服務網等渠道實現查詢亮證。四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市、縣同步開展“黨政主官坐診接訴”、“局長坐診接訴”活動17場,為86家企業解決訴求116個,解決率95.10%。落實《云南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提質23條措施》,制定實施《玉溪市優化營商環境持續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和《玉溪市民營企業合規建設工作指引(試行)》、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任務清單等制度措施,建立并落實公共資源交易場內管理常態化巡檢機制。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包容審慎監管,全市各級各部門共辦理“不罰、從(減)輕罰、免罰”案件13511件,惠及市場主體3958個、群眾9652人次,有效改善了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了企業和市場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
(三)推動良法善治,持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一是健全完善法規規章。圍繞健全政府立法機制、歷史文化保護等領域,完成《玉溪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規定》修訂,出臺《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玉溪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玉溪市獻血管理辦法》《玉溪市易門銅礦國家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條例》。3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備案,未發生違反憲法、法律被糾正的情形。備案審查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級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26件,由制定機關自行糾正8件,切實從源頭上防止行政行為違法。二是嚴格推行法制審核。全年共對205件涉及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建設項目等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查,做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率100%,確保了政府決策依法、科學、民主。三是不斷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制定印發《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政府法律顧問管理。組織市政府法律顧問對202件涉及政府投資及招商引資項目合同、重大決策事項和重要文件進行審查,提出審查修改意見800余條,有效防范政府法律風險。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動政府行為在法治化軌道上規范運行。一是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建立推進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暨提升行政執法質量會商機制,積極推進云南省“區塊鏈+行政執法和監督”平臺建設推廣運用,完成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制定、修訂工作。聚焦行政執法不規范、執法方式簡單僵化等方面的問題,開展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監督行動,排查發現問題197個,已整改完成184個。二是加強執法能力建設。組建行政執法培訓講師團,定期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學習教育培訓。2024年1—12月,全市共組織17批1939人次參加了行政執法人員網上考試,通過率92.11%。全市各級行政執法主體評查行政執法案卷47832卷;市級抽取評查65卷,優秀、合格率96.92%。三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制定實施《玉溪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計劃》,建立日常調度、聯絡協調、工作派單、晾曬通報、督促提醒等12項工作機制,細化79項重點目標任務實施“掛圖作戰”。對35家生產經營單位和899戶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依法進行審查、備案、登記、歸檔和全面摸底并督促完成編制,開展2024年洪澇災害搶險救災和群眾轉移避險綜合實戰演練、地震實戰演練和123快速響應機制桌面推演、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等聯合實戰演練,全力應對各類自然災害,不斷提升應急處置水平。
(五)主動接受監督,行政權力監督制約更加嚴格規范。一是深化政務公開。完成全省民生訴求綜合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出臺規范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管理、新聞發布會等管理制度,保障政務公開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全市13個政府網站和224個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納入備案管理。2024年1—12月,玉溪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群主動公開發布信息近7.4萬條,全市政府門戶網站“政民互動”平臺共收到網民留言1292條,辦結率100%,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獲取政府信息的法定權利。二是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2024年,辦理全國及省“兩會”交辦到玉溪的7件人大代表建議和3件政協提案、市六屆人大三次會議提出的291件人大代表建議和市六屆政協三次會議提出的311件政協提案,答復率100%,滿意率99.68%,解決率76%。三是積極推進政務“好差評”。完成玉溪市“一站式”惠民平臺、玉溪人才網、玉溪住房公積金等本地“好差評”系統改造并接入全省政務服務平臺統一評價頁面開展評價,評價數據及時、準確向全省政務服務平臺匯聚。
(六)依法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一是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2024年1—12月,全市共辦理行政復議(監督)案件551件(含上年結轉61件),已辦結466件,正在辦理73件,正在立案審查12件。全市行政機關參與行政應訴案件197件,已判決、裁定116件,正在審理的81件。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2件。二是深入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玉溪實踐。全面深化鄉村兩級綜治中心實體化改革,在村(社區)配備綜治專員,強化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加強人民調解工作,2024年1—12月,全市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矛盾糾紛21706件,調解成功16587件。三是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認真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編印《玉溪市信訪事項受理辦理法治化工作業務指引》《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匯編》,制定出臺充分運用調解和解方式化解信訪矛盾糾紛工作辦法,成立玉溪市民生訴求服務中心,搭建玉溪市民生訴求服務一體化平臺,加快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四是加強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搭建801個市、縣、鄉、村四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紅塔工業園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鋪設836臺公共法律服務機器人,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12348”法律服務熱線與“12345”政務服務熱線電話實現深度融合。建成鄉鎮(街道)法治文化陣地省級示范項目8個、村(社區)法治宣傳教育文化場所示范點5個和澄江市撫海灣公園特色法治文化陣地。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2024年,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二是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還有差距。個別部門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執法公示“三項制度”不到位,程序違法現象依然存在。執法工作中存在程序不規范、法律適用不準確等問題,行政執法精細化規范化建設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還需進一步強化。還存在目錄管理、決策程序、決策檔案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四是法治宣傳的質效需要進一步提升。落實普法責任制、學法制度還需加強,普法方式創新不夠,精準性、針對性不強。針對上述問題,玉溪市將高度重視,切實采取相應措施加以解決。
三、2025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持續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定期向上級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情況。不斷健全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全面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發展。
(二)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嚴格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動態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確保清單銜接一致,做到動態調整、規范管理。適時開展開發區賦權事項評估和動態調整工作,推行“一開發區一單”差異化賦權和動態調整。依托全省政務服務平臺及其移動端,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不斷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和全程網辦率,推動實現“進一張網、辦全部事”。
(三)持續加強政府立法工作。堅持“小切口”、“小快靈”立法理念,著眼解決問題、突出急用先行,突出重點領域立法,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深入推進《玉溪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玉溪市通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立法工作。全面落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
(四)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重大行政決策有關規定,不斷強化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的剛性約束,推動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續鞏固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編制、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檔案管理等全流程制度化,不斷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進一步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
(五)持續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落實《云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持續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深入推進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持續加強行政執法能力建設。
(六)持續加強依法預防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建設。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應對突發事件,進一步健全完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加強依法預防處置演練,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
(七)持續推動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融合發展。持續規范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流程,不斷提高辦理質量。依法及時主動公開政務信息,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常態化開展審計監督、財會監督、執法監督等工作,促進政府權力規范透明運行。
(八)持續加強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建設。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深化律師、公證、仲裁、調解、司法鑒定等領域改革,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全面推行司法協理員制度,深入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加強調解工作和法治文化陣地建設。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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