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61646887 | 文     號 | 玉政通〔2025〕3號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26-01-30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聘任第八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中央、省駐玉單位: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云南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號公布,第237號令修改)有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聘任北京大成(昆明)律師事務所、云南滇玉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煒衡(昆明)律師事務所及朱艷英法學專家為第八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第八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任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有關權利義務由市政府法律顧問室代表市人民政府與受聘的法律顧問另行簽訂聘用合同約定。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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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網安備 5304020200008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