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31445312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網 | 公開日期 | 2023-05-17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開征求擬保留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等文件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開征求
擬保留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征求意見稿)等文件的通知
根據《云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政府系統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辦函〔2023〕14號)要求,市政府辦公室組織開展了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市直有關單位提出清理意見的基礎上,擬定了《擬保留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擬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擬廢止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公眾提出寶貴意見建議,請于2023年5月26日前,通過信函、郵件等方式反饋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并說明反饋人聯系電話、地址等信息。
聯系電話:0877—2015815
電子郵箱:yxfzb99@163.com
聯系地址:紅塔區秀山西路7號保安大廈1209室
附件:1.擬保留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
2.擬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
3.擬廢止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
擬保留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
序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及文號 | 清理意見 | 保留的理由 |
1 | 關于印發《玉溪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玉政發〔2000〕89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2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東風水庫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的通知(玉政發〔2003〕1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3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玉溪市愛國衛生管理規定》的通知(玉政辦發〔2004〕141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4 | 玉溪市社會用字管理暫行辦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14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5 | 玉溪市擁軍優屬若干規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17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6 | 玉溪市中心城區地下水資源管理試行辦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18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7 | 玉溪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31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8 | 玉溪市公共交通管理辦法(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32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9 | 玉溪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33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10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玉溪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發〔2014〕1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11 | 玉溪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規定〈修訂〉(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38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12 | 玉溪市特許經營權管理暫行辦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40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13 | 玉溪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42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14 | 玉溪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43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15 | 玉溪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44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16 | 玉溪市非常規水資源管理辦(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45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17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51號) | 保留 | 符合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需繼續保留 |
28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玉溪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中介服務機構庫管理辦法(試行)》的決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54號) | 保留 | 符合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需繼續保留 |
19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56號) | 保留 | 符合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需繼續保留 |
20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18〕1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21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撫仙湖保護范圍限制畜禽養殖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玉政規〔2018〕2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22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撫仙湖非機動船入湖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18〕3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23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玉政規〔2019〕1號) | 保留 | 符合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需繼續保留 |
24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殯葬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20〕1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25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玉政規〔2020〕2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26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20〕4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27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物業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21〕1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28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21〕2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29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21〕3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30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21〕4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31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玉政規〔2022〕1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32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玉政規〔2022〕2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33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糧食安全保障辦法(試行)的通知(玉政規〔2022〕3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34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玉政規〔2023〕1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35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23〕2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36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玉政規〔2023〕3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37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玉政規〔2023〕4號) | 保留 |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未與法律法規規定沖突,需繼續執行 |
附件2
擬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
序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及文號 | 清理意見 | 修改的理由 |
1 | 玉溪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37號) | 修改 | 部分規定與當前執行的最新政策不一致,建議修改。 |
附件3
擬廢止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征求意見稿)
序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及文號 | 清理意見 | 廢止的理由 |
1 | 易門龍泉市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4號) | 廢止 | 根據國家、省林草主管部門的安排部署,易門龍泉自然保護區優化整合為易門龍泉國家級森林公園。目前,《優化整合方案》已報經市、省審查通過,待國務院審批。自然保護區優化整合后,《易門龍泉市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已不適應現實管理工作需要,建議予以廢止。 |
2 | 玉溪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實施辦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19號) | 廢止 | 2019年3月26日,《云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進行了修訂,對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進行詳細規定,《玉溪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實施辦法》部分內容與《云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不一致,且《云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指導性、適用性強,可以直接適用,建議予以廢止。 |
3 | 玉溪市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27號) | 廢止 | 2021年12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進行了修訂,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玉溪市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大部分內容與新的噪聲法規定不一致,已不適應現實管理工作需要,建議予以廢止。 |
4 | 玉溪市城市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辦法(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28號) | 廢止 | 2023年,省衛生健康委制定了《云南省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規定(試行)》(云衛規〔2023〕3號),對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及管理進行了具體規定,《玉溪市城市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辦法(試行)》部分內容與云衛規〔2023〕3號文件規定不一致,加之我市即將制定《玉溪市城市更新條例》,建議予以廢止。 |
5 | 玉溪市城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29號) | 廢止 | 2017年3月1日,國務院廢止《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2021年9月29日,省人大常務委員會廢止《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制定《玉溪市城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所依據的主要上位法規已廢止,建議予以廢止。 |
6 | 玉溪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55號) | 廢止 | 2021年11月29日,省民政廳印發了《云南省民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實施細則〉的通知》(云民規〔2021〕2號),因《玉溪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部分內容與云民規〔2021〕2號文件要求不一致,且云民規〔2021〕2號文件指導性、適用性強,可以直接適用,建議予以廢止。 |
7 | 玉溪市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實施細則(試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57號) | 廢止 | 2020年,國務院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由國家層面制定了《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2年11月30日,云南省頒布了《云南省社會信用條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玉溪市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實施細則(試行)》部分內容與《云南省社會信用條例》不一致,且《云南省社會信用條例》指導性、適用性強,可以直接適用,建議予以廢止。 |
8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和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規〔2020〕3號) | 廢止 | 自2022年初開始,省發展改革委逐步將省級和16個州(市)獨立運行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遷移上云,建成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朵云”,市場主體和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統一使用云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交易活動。玉溪市于2023年1月1日起全市統一使用“云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開展評標專家抽取工作,專家的入庫、審核、培訓、管理、退出等按《云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執行,不再獨立運行玉溪市綜合評標專家庫,《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和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已不再適用,建議予以廢止。 |
相關閱讀:
- 玉溪市人民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2022年) 2023-01-28
- 玉溪市簡介 2025-04-14
- 玉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2021-12-07
- 玉溪市司法局關于征求玉溪市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草案)(送審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2026-01-09
- 玉溪市華寧縣縣域醫共體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及項目全覆蓋綜合咨詢服務更正公告 2026-01-09
滇公網安備 5304020200008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