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31469548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網 | 公開日期 | 2023-08-02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星云湖保護治理情況審計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的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星云湖保護
治理情況審計報告反饋問題
整改情況的公告
云南省審計廳派出審計組于2022年9月5日至10月31日,對2021年1月至2022月6月玉溪市星云湖保護治理情況進行了審計,11月30日出具了《2022年星云湖保護治理情況審計報告》。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玉溪市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進整改落實。現將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星云湖‘兩線’界樁項目推進緩慢”問題。2023年1月18日星云湖“兩線”界樁物理標識已完成安裝工作,共安裝界樁174棵。此問題已完成整改。
二、關于“星云湖水環境保護治理‘十四五’規劃入湖河流水質目標低于省級要求”問題?!缎窃坪h境保護治理“十四五”規劃》于 2022年1月30日印發實施,規劃中的入湖河流水質目標與“九湖”“十四五”規劃指標已經保持一致。此問題已完成整改。
三、關于“星云湖‘一湖一策’保護治理行動方案(上報省河長辦版本)部分管理保護目標低于省級標準”的問題。已按照省河長辦要求,調整“一湖一策”方案中主要入湖河流水質優良(Ⅲ類及以上)率及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的預期性目標,2023年1月19日印發實施的星云湖“一湖一策”方案指標與“九湖”“十四五”規劃指標保持一致。此問題已完成整改。
四、關于“江川區5個生活垃圾堆放點管理維護不到位,存在垃圾二次污染風險”問題。一是已停止使用建子山垃圾填埋場破損的濾液調節池(導排池),并啟用新建設的應急收集池用于滲濾液收集調節。破損調節池修復工作已納入垃圾填埋場應急整治工程項目,已取得發改立項批復。二是已完成滲濾液處理站儀表修復,累計處理滲濾液8.7萬立方米。2022年10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投訴件《關于江川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調節池滿溢問題》已通過省、市、區驗收。三是繼續加強日常監管,做好填埋場配套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維護,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四是5個垃圾堆放點完成整改4個,并經省、市住建部門審核銷號。江城社區垃圾堆放點已完成清運工作。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五、關于“部分入湖河流清淤疏浚治理不到位”問題。一是加強河道日常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派單整改,截至2023年2月,共派單3次。二是今年1月15日前,江川區組織“黨建+河湖長制”冬季“河長清河”行動,清理河道55條(次),清理庫塘15個,清除岸上、岸下垃圾340噸,清理湖濱濕地80畝,打撈殘敗水生植物及藻類1170噸。三是已制定調蓄帶管理辦法、濕地日常管護方案,提升調蓄帶、濕地管護質量。四是在保障河道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對周德營河及大龍潭河河道及兩岸的雜草進行了全面收割。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六、關于“中央、省級湖泊治理項目資金支出率低”問題。一是實施預算執行進度通報制度,細化目標并下發到項目單位,督促項目單位加快項目推進,按月報送項目進度和資金支付計劃和需求到區財政局。二是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制度,加強收入組織和資金籌措,進一步挖掘資金潛力,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對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財力預算資金,做到及時分配下達。三是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加大資產資源盤活力度,對湖泊保護項目重點支出資金需求逐步保障到位。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七、關于“玉溪市江川區‘一水兩污’建設部分建設項目重復申報”問題。一是嚴格按照《政府投資條例》、《云南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保證前期工作的深度達到規定要求,依法依規按程序進行審批。二是強化項目跟蹤管理,做好審批項目全過程審查監管,避免項目重復申報。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八、關于“應收未收污水處理費”問題。一是江川區供排水公司采取打電話、發通知、現場溝通等方式,對下大河咀、大后衛、新河咀、上高橋、下高橋、小街等村小組、物業多次進行催繳;對個人欠費除打電話、發通知外,還采取上門催繳的方式進行催收。截至2023年1月29日,63戶用戶已交清欠款。二是經江川區供排水公司與漁村村委會協商,2023年1月18日漁村村委會提交了《漁村用水戶協會 漁村村委會關于欠區供排水公司自來水費的還款計劃報告》。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九、關于“江川區財政局滯留省級農業發展專項資金”問題。截至2022年12月15日,滯留資金已全部兌付到農戶。此項問題已完成整改。
十、關于“江川區財政局滯留衛生戶廁獎補資金”問題。江川區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全力保障農村廁所革命資金,計劃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兌付到戶。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十一、關于“江川區水利局未上繳專項債券資金存款利息收益”問題。審計期間,江川區水利局已按程序將存款利息繳入江川區國庫,下步將依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等管理辦法嚴格資金管理,將單位存款利息收入等非稅收入及時全部上繳國庫。此問題已完成整改。
十二、關于“1個已竣工的專項債券項目未按規定開展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問題。對3億專債績效評估工作已進行前期項目研究。根據前期收集的項目資料,目前形成績效評價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下步將根據實施方案全面開展實地評價。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十三、關于“江川區星云湖管理局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退耕還濕項目工程款”問題。積極籌措資金,現已支付工程款7萬元。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十四、關于“星云湖保護治理涉及6個項目施工、勘察設計合同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問題。截至2023年1月31日,江川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編制項目已繳納印花稅1185元,星云湖調蓄帶水資源循環利用工程、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質提升工程項目已按規定申報補繳印花稅63525元,星云湖一級保護區生態修復及生態屏障構建工程(二期)已按規定申報補繳印花稅1633.1元。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十五、關于“星云湖生態保護區內1個土地衛片違法圖斑未完成整治”問題。已草擬完成圖斑整治方案,并開展前期調查工作,違法圖斑占用土地主要為林地,目前用地方正在開展林地手續辦理工作。待林地使用手續完成后,屬地鄉鎮將按照設施農用地辦理現行政策規定,積極開展設施農用地手續完善工作。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十六、關于“江川區翠撫路工程建設項目臨時排水溝污水外溢,存在環境污染風險”問題。一是已重新梳理翠撫路道路施工工地臨時排水系統,確保工地排水通暢。二是翠撫路上段完成路基壓實及人行道鋪設、全段污水管網及部分雨水管網鋪設。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十七、關于“撫仙湖應急補水工程—隔河試點項目進度緩慢,項目效益低下”問題。一是督促項目方加強項目運行管理,自項目運行以來,累計處理調蓄帶水體288.3萬方,產出渣泥24616噸。二是積極爭取資金,加快項目推進。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十八、關于“星云湖流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項目未按合同工期完工”問題。截至2023年1月29日,19座礦山主體工程完工13座,1座已進場,2座(大營礦山、翠峰礦點)因原業主未搬離暫未進場,2座(一品、錦豐)正在協商談判,2座(錦豐、瑞豐)計劃采取市場化方式修復。下一步,將加快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工作,計劃2023年12月底前完成19座礦山修復治理。此項問題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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