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41567854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鴻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開日期 | 2024-11-15 |
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稅務局抵稅(費)財務拍賣服務機構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稅務局抵稅(費)財務拍賣服務機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玉溪鴻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紅塔區東風北路28號興達綜合樓3幢1單元6-1室)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5時00分前遞交響應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XHK2024-061
2.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稅務局抵稅(費)財務拍賣服務機構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采購預算:本項目無采購預算。
5.采購需求:聘請依法成立的拍賣機構1家,提供抵稅(費)財務拍賣服務。
6.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年。
7.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標準、規程、規范和強制性條文的要求,并滿足采購人要求。
8.服務地點:根據采購人要求確認實施地點。
9.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只設一個標段。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必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 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及審計報告;新成 立不滿三年的須提供成立至今經第三方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 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成立不滿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包 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或證明材料)。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連續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成立未滿3個月的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1.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5.1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1.5.2信譽要求:(1)供應商應信譽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當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門取消詢比(投標)資格;2021年至今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供應商信譽、履約情況、詢比(投標)資格說明》進行說明。
供應商當前應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內、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內,采購代理機構將在詢比評審前登錄上述網站進行查詢,若供應商存在失信行為,采購人有權取消其詢比(中標)資格。
(3)提供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吊銷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的書面聲明。成立未滿三年的供應商提供成立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注: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或微型企業)預留采購份額。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優惠等政府采購政策。
3.本項目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2)擬派本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且注冊在本單位;
(3)供應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的第十條至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條件(提供承諾函);
(4)供應商具備協助采購人在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完成拍賣交易的條件(提供承諾函)。
三、其他要求
1.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四、采購文件獲取方式
1.時間: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18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2.地點:玉溪市紅塔區東風北路28號興達綜合樓3幢1單元6-1室。
3.方式:現場獲取,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攜帶以下證書(證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資料一套代理公司留存:①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材料;②有效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4.售價:¥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響應文件提交
1.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9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玉溪鴻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紅塔區東風北路28號興達綜合樓3幢1單元6-1室)。注: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六、響應文件開啟
1.開啟時間:2024年11月29日15時00分(北京時間)
2.開啟地點:玉溪鴻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八、發布公告的媒體
本次招標采購的采購公告、補遺、補充、更正、答疑、成交(成交)公告、廢標公告,我公司通過中國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qoglrgh.com.cn/)上發布公告,請各供應商留意,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對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稅務局
地 址:玉溪市紅塔區東風南路13號
聯系方式:馮老師 0877-207988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玉溪鴻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紅塔區東風北路28號興達綜合樓3幢1單元6-1室
聯系方式:1478776625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海俊
電 話:14787766252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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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網安備 5304020200008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