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51639680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凌恒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公開日期 | 2025-12-17 |
幸福2號食堂餐飲委托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幸福2號食堂餐飲委托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玉溪凌恒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qū)萬和家園福苑商鋪3號)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幸福2號食堂餐飲委托項目
2、項目編號:LHZB2025-25
3、采購預算:約17萬元。
4、采購內容:幸福2號食堂餐飲委托項目,服務地點位于玉溪市紅塔區(qū)紅龍路與河濱路交叉口臨岸三千城A1A2地塊1號樓負一樓。就餐單位8家,分別為:玉溪市紅塔區(qū)政務服務管理局、玉溪市紅塔區(qū)宣傳事務服務中心、中共玉溪市紅塔區(qū)委組織部、玉溪市紅塔區(qū)公共就業(yè)和人才服務中心、國家稅務總局玉溪市紅塔區(qū)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玉溪市紅塔區(qū)醫(yī)療保險中心、玉溪市紅塔區(qū)社會保險中心、玉溪市紅塔區(qū)不動產登記中心(以實際就餐單位為準);在食堂就餐人數(shù)上限為350人,其中購買服務經費人數(shù)為68人(每年以就餐單位確定人數(shù)為準);采購人提供食堂場所、設施設備及餐具等。供應商需配齊除采購人提供設施、設備、餐具的其他必要的廚具等設備設施,達到食堂運行的有關要求,聘請滿足食堂正常運行的廚師及員工,按照合同要求認真開展食堂運行服務。為就餐人員提供有質量保證的早、中晚餐及相關配套服務。服務內容包含食材采購、菜品制備、食堂菜品留樣備查,餐飲設施設備、場所的日常維護、餐具等清潔、保管和食堂的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及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等工作及承擔相應費用。(具體內容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8年9月27日。服務期限內采購人有權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是否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若供應商服務質量與磋商承諾內容不相符或達不到采購需求,對存在問題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考核結果不通過,采購人有權重新組織采購;若遇就餐單位辦公地點搬遷等不可抗因素,合同自搬遷之日起自動終止。
6、服務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餐飲業(yè)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關于加強食品添加劑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現(xiàn)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采購人要求。
7、項目地點:位于玉溪市紅塔區(qū)紅龍路與河濱路交叉口臨岸三千城A1A2地塊1號樓負一樓。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1.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供應商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財務狀況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等),新成立不滿一年的供應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其基本賬戶的開戶銀行(含開戶銀行的上級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書面承諾;
1.4、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1月至本項目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稅款所屬時期)任意1個月的稅務局稅收通用繳款書或銀行電子繳稅憑證或稅務局出具納稅情況的相關證明。依法免稅的,應提供依法免稅的相關證明文件;新成立企業(yè)提供成立以來的相關證明或相關情況說明;
1.5、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1月至本項目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稅款所屬時期)任意1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款書或銀行電子繳費憑證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繳款證明。依法免繳的,應提供依法免繳的相關證明文件;新成立企業(yè)提供成立以來的相關證明或相關情況說明;
1.6、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運行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運行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的書面聲明;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參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yè),須按要求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監(jiān)獄企業(yè)證明文件),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或微型企業(yè)。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信譽要求:自行承諾未被“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及“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供應商自擬格式承諾以上內容,加蓋供應商公章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若供應商如存在查證的以上相關記錄,采購人有權取消其磋商(成交)資格);
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磋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磋商。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磋商申請。
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3.1、時間: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2:30時6:00時(法定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
3.2、地點:玉溪凌恒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玉溪市紅塔區(qū)萬和家園福苑商鋪3號)。
3.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方式:現(xiàn)場獲取,滿足資格要求有興趣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應攜帶以下資料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①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③法定代表人獲取文件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本人身份證;
④委托代理人獲取文件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四、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時間、地點:
4.1、遞交地點:玉溪凌恒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玉溪市紅塔區(qū)萬和家園福苑商鋪3號)。
4.2、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25年12月29日14:30時至15:00時(北京時間)。不在遞交時間范圍內遞交,拒絕接收。
五、磋商時間及地點
5.1、磋商時間:2025年12月29日15:00時(北京時間)。
5.2、磋商地點:玉溪凌恒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玉溪市紅塔區(qū)萬和家園福苑商鋪3號)。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競爭性磋商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玉溪市人民政府網上發(fā)布;我公司對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玉溪市溪云酒店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qū)鳳凰路8號
聯(lián)系人:程老師
電話:1828773223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玉溪凌恒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紅塔區(qū)萬和家園福苑商鋪3號
聯(lián)系人:楊老師
電話:0877-2019099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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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網安備 5304020200008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