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51611337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5-07-09 |
消費者買到過期食品訴至消協獲三倍賠償
近日,澄江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市民盛先生投訴,稱其在當地一商家購買的3袋酸奶已過保質期。工作人員前往涉事商家開展調查核實,現場未在店內發現過期的同款酸奶。經調解,商家退還盛先生購買酸奶的費用,并額外支付了三倍賠償。
澄江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同時,明確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消費者購買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除要求賠償損失外,可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主張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澄江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應仔細查看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是否完好等,尤其在購買如酸奶等保質期短的食品時要更加留意,避免購買到過期或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購買后要妥善保留購物小票、支付記錄、食品包裝等相關憑證,這些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證據。如果發現食品存在問題,可通過照片、視頻等資料輔助證明購買情況和食品狀態。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應積極理性維權,可先與商家協商,協商不成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或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玉溪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馮天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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