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61646889 | 文     號 | 玉自然資規〔2025〕1號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26-01-30 |
玉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廢止玉溪市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的決定
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局機關各科室、所屬單位:
根據《云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號)相關規定,經玉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5年第22次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廢止2014年9月3日印發的《玉溪市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玉溪市國土資源局公告第1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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