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61642411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6-01-05 |
我市建立湖泊保護領域聯合執法協作機制
近日,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玉溪市湖泊保護領域聯合執法協作機制(試行)》(以下簡稱《機制》),創新構建權責清晰、信息共享、反應迅速、協同高效的湖泊保護聯合執法體系,全面提升撫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護領域行政執法效能,為玉溪市湖泊流域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執法保障。
據市湖泊管理局綜合處執法監督科負責人介紹,《機制》緊扣省、市相關工作要求,聚焦湖泊保護領域行政執法效能提升,針對性解決以往執法中可能存在的“單打獨斗”“條塊分割”以及亂作為、不作為、不敢為、不善為等問題,通過“查改治”一體推進,推動市級相關部門形成監管合力,促使湖泊保護領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得到及時查處和有效遏制。
據了解,《機制》建立了聯席會商、定期調度、信息共享、執法協作、督促檢查五大運行機制,明確在市委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依托玉溪市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專項工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工作,市湖泊管理局作為牽頭部門,統籌協調11個主要成員單位履職。該架構嚴格遵循“不打破現行管理體制、不替代部門‘三定’規定、不改變部門執法事項”原則,既保障了聯合執法的系統性,又維護了各部門執法的專業性。同時,《機制》還對11個成員單位的主要執法職責進行了明確劃分,各部門權責清晰、協同互補,共同織密玉溪市湖泊保護執法網。
《機制》的建立,是玉溪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具體實踐,也是破解湖泊保護執法難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舉措,標志著玉溪市湖泊保護工作進入協同治理新階段;將有效消除執法部門間在違法違規行為發現、移交、處置等方面的壁壘,為玉溪市湖泊流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經濟社會與生態保護協同發展注入強勁動力,讓“高原明珠”永葆清澈底色。(玉溪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施宇 通訊員 盛梁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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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網安備 5304020200008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