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01208723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網 | 公開日期 | 2020-02-24 |
玉溪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5條措施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應對新冠肺炎
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5條措施的通知
玉政發〔2020〕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中央、省駐玉有關單位:
現將《玉溪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5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0年2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玉溪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穩定經濟運行25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2條措施的意見》(云政發〔2020〕4號)精神,統籌推進全市疫情防控和穩增長工作,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結合玉溪實際,制定25條措施。
一、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一)幫助企業全面復工復產。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堅持分區分級精準防控與加快推動復工復產并舉,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等重點企業盡快復工復產,同時積極穩妥推動其他生產性企業復工復產。對擴大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產能、改造生產線的企業,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可先擴產再補辦相關審批手續,并納入市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給予優先申報省級技術改造資金支持。建立復工復產保障機制,強化復工復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水、用電、用氣等要素保障,強化產業鏈上市內相關企業復工復產的統籌協調,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職工返崗、原材料供應、物資運輸等突出問題。協調上下游配套企業加強溝通,暢通產業生產鏈條,確保在2月底前具備條件的企業全面實現復工復產。(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
(二)降低實體企業成本。落實國家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醫保費和實施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減輕企業繳費負擔,助力企業恢復生產。對承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減免一個季度的房租。對中小企業、農民合作社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非電力市場化交易用戶,2020年2—3月用電按目錄電價標準的90%結算;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對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游演藝和旅游運輸企業,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2020年,企業可在國家政策規定的5%—12%范圍內自行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經企業職代會討論通過,4月底前允許緩繳住房公積金。(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玉溪供電局)
(三)保障疫情防控物資。落實國家疫情期間收費公路免收車輛通行費新規,對疫情防控物資和鮮活農產品車輛實行“綠色通道”。借助和發揮重要合作企業在技術、供應鏈、物流等方面優勢,幫助解決疫情物資采購難、運輸難等問題。全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作為緊急采購項目執行,可暫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證貨物、工程、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優先向復工復產企業直接采購,采購人應當加強疫情防控采購項目采購文件和憑據的管理,留存備查。(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銀保監分局)
(四)幫助企業完善合同履行手續。積極幫助協調解決中小企業與國有企業簽訂的、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的情況。督促國有企業認真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按時足額支付有關款項。(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辦、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
(五)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參保繳費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返還。受疫情影響繳納社會保險費有困難的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后,可延期繳納養老、工傷和失業保險費至疫情結束,待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進行補繳。延長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不影響參保人員保險待遇。員工因被采取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等措施導致不能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正常出勤支付員工隔離期間工資。(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六)完善就業困難人員托底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疫情期間,失業人員逾期申領不扣減逾期待遇。對生活困難人員,可按有關規定發放臨時生活補助,或由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積極開發健康宣教、衛生監督、疾控監測、消毒保潔、環境監管、園林綠化、市容管護、治安聯防等公益性就業崗位,重點安置零就業家庭人員、大齡失業人員、城鄉低保人員、殘疾人,確保城鎮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七)實行貸款企業名單制管理。組織開展國家和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供應、穩產保供“菜籃子”企業名單申報工作,幫助企業爭取上級財政貼息資金等扶持政策。確定公示市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鼓勵市融資擔保公司為其提供貸款擔保。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辟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減免手續費。(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銀保監分局)
(八)加大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和“三農”領域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和合作社,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和合作社,到期還款困難的,予以展期或續貸。通過降低貸款利率、推廣無還本續貸、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企業克服疫情災害影響。(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玉溪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九)加大創業融資支持。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受疫情影響出現還款困難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不超過1年的展期還款,財政部門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相應調整征信記錄免予信用懲戒。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中小企業,就業、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市場監管六個承辦部門在受理其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要優先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政府金融辦、玉溪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十)進一步做好保供穩價工作。大力支持轄區內疫情防護用品相關企業滿負荷生產,多措并舉保障市場供應。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創新體制機制,擴大收儲范圍。鼓勵企業擴大重點醫療防護物資生產供應,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布的《政府兜底采購收儲的產品目錄》實施政府兜底采購收儲。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虛假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十一)鞏固提升脫貧質量。落實脫貧攻堅鞏固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統籌推進就業、教育、健康、生態扶貧,及時做好返貧人口和新發生貧困人口的監測和幫扶。加大工作力度、推動新型農業經濟主體通過土地流轉(租賃)、股份合作、訂單及原料收購、吸納就業等方式,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建立穩固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貧困群眾可持續脫貧致富。以人畜分離、雨污分流、戶廁改造、綠化亮化、道路通暢、村民素質提升為重點,完成50個貧困地區人居環境整治示范村建設項目和80個貧困地區飲水安全提升項目。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半篇”文章,全面完成舊房拆除后的土地整理、復墾復綠任務。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林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二)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持續開展“找問題、補短板、抓落實、奔小康”行動,完善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短板工作責任制,實施加快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短板行動計劃。持續打好園區經濟、民營經濟和縣域經濟發展“三大戰役”,統籌區域協調發展,推進全市開發區提升優化整合,帶動產業聚集發展,培育龍頭骨干企業。加大公共服務財政投入力度,加快補齊教育、醫療、文化、農村基礎設施等短板弱項。推進“五型村莊”建設,確保全市村莊達到農村人居環境1檔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和“8個標志性戰役”,完成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三)順利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統籌推進“六穩”工作,全力以赴推動全年各項目標任務完成。全面壓實縣(市、區)和主管部門的目標責任,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進一步分解細化任務,采取超常規措施積極應對。堅持定期分析經濟形勢,加強重要經濟指標運行分析和監測預警。強化資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力度,突出抓好重點縣(市、區)、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指導幫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千方百計擴大有效投資
(十四)進一步發揮投資穩增長關鍵作用。圍繞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0%的目標任務,制定實施市、縣(市、區)領導包保穩增長促投資機制,高位統籌協調推進;各縣(市、區)、重點行業成立投資工作專班,細化壓實責任,確保農業投資增長11%、工業投資增長20%、房地產投資增長10%、綜合交通投資與上年持平、水利投資增長8%、公共設施管理投資增長8%、旅游投資增長20%、教育完成投資28億元、衛生計生完成投資12億元、倉儲冷鏈完成投資6億元。盡快扭轉重點縣(市、區)投資下滑局面,確保紅塔區增長7%、江川區增長10%、澄江市增長19%、通海縣增長10%、華寧縣增長11%、易門縣增長15%、新平縣增長20%、峨山縣增長12%、元江縣增長8%、高新區增長20%。〔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重點行業市直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五)加快重點項目建設。建立重大工程項目復工清單管理制度,將重大工程項目的疫情防控、勞動力使用、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交通運輸協調等納入地方保供范圍,分類有序推進重大工程項目復工開工。充實完善省、市“四個一百”及“五網”建設重點項目庫,進一步提高重點項目對全市投資支撐率。加快推進中央和省預算內投資、專項債券項目建設,形成更多實物投資量。加強項目儲備,各縣(市、區)策劃包裝儲備項目不少于1000億元。積極申報“補短板、增動力”省級重點前期項目,確保年內“補短板、增動力”省級重點項目開工轉化率累計達40%。〔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重點行業市直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六)強化各類要素保障。積極爭取國家和省預算內資金,加快市級1億元、高新區1億元、各縣(市、區)2000萬元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撥付進度。建立專項債券項目儲備制度,完善專項債券項目安排協調機制,實行“發改部門梳理推介、銀保監部門轉送、銀行自主審批”的項目融資模式。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加強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確保投資項目立項、工程報建、水電氣接入不斷檔、高效率。對按規定確需要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原則上由項目單位在保證真實性的前提下提供電子材料先行辦理,后續補交紙質原件。加快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度改革,大力簡化企業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推行商品房預售許可預審制度,要件齊全的,確保1個工作日內審核發證,縮短審批時限。〔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市直有關單位、人民銀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七)強化措施穩外來投資。強化“一把手”招商責任,積極爭取省級招商引資保障資金支持。創新招商方式,探索開展“不見面招商”工作,變“面對面”為“線連線”、“屏對屏”,變“見面簽”為“在線簽”、“郵寄簽”。成立“在線服務先鋒隊”,對投資1億元以上的外來(商)投資企業實行“一對一”服務。推動已簽約招商項目落地實施,力爭紅塔區、高新區新開工億元以上產業項目不少于10個,其它縣(市、區)不少于5個。〔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八)加快發展壯大新動能。圍繞打造“三張牌”,全力推動七大重點產業發展。配合紅塔集團玉溪卷煙廠實施技改項目,提高品牌影響力;支持卷煙配套企業加快提檔升級,提升產品競爭力。進一步優化鋼鐵產業布局,全力打造“云南綠色鋼城”。加快推進研和數控機床產業基地數字化轉型,著力打造省數控機床產業轉型升級試點示范。支持重點生物醫藥企業加快發展,抓好沃森13價肺炎疫苗等產品生產和銷售,推動澤潤生物開展9價HPV三期臨床試驗工作。(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
(十九)提升優質農產品供給能力。以“一縣一業”為抓手,加快主導產業培育和“一村一品”專業村建設,全力打造“綠色食品牌”。穩定糧食種植面積160萬畝、確保產量6億公斤以上,保持蔬菜130萬畝、中藥材7萬畝,新增鮮切花3000畝。加大以柑橘為重點的水果產業發展力度,力爭水果在園面積達100萬畝。落實生豬穩產保供政策措施,實施畜牧貼息貸款,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實施農產品加工提升行動,支持各類經營主體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提高農產品加工水平。支持農業企業開展農產品推介、展銷等活動,擴大農產品市場影響力和占有率。全力爭取政策資金支持,穩定外貿企業發展信心,鞏固蔬菜、水果等產品出口優勢。扎實抓好春耕備耕、防旱抗旱和以草地貪夜蛾為重點的病蟲防治,加快10.3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強化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夯實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基礎。(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水利局、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二十)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繼續實施《服務經濟倍增計劃(2017—2021年)》。繼續開展服務業規模以上企業培育,指導符合條件的規模以上服務業爭取省級獎勵。打造精品旅游線路和康養項目,落實景區門票優惠政策,積極爭取省對旅行社、創建國家級4A級以上旅游景區、五星級旅游飯店等獎補資金扶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對綠色食品交易區、倉儲中心、冷鏈配送中心建設項目資金支持,加快布局建設城市末端智能冷鏈配送設施,完善面向居民消費的冷鏈物流配送網絡。搭建網絡線上下單、線下配送新平臺,將智能化、品牌化連鎖便利店納入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圍繞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落實服務消費領域市場準入政策,研究制定支持住宿、餐飲等傳統消費措施,支持社會力量增加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服務供給,積極培育新業態、新經濟,千方百計擴大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市直有關單位)
(二十一)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大力推廣大數據、區塊鏈、5G、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應用,實施智能終端制造產業園、中國長城(云南)自主創新基地、區塊鏈產業金融服務平臺等一批關鍵項目。抓住疫情防控對“線上經濟”的帶動作用,推動京東云“互聯網+”新經濟等項目落地實施,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提升“一部手機辦事通”使用效率,打造“互聯網+社區”公共服務平臺,提速發展數字服務業。(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數字經濟局、市政務服務局、市商務局)
(二十二)實施財源培植工程。加大政策研究和協調力度,更加積極主動地爭取上級項目、資金和政策支持。籌集使用好市級1億元財源培植專項資金,集中用于扶持引進科技含量高、成長空間好、帶動就業多、稅收貢獻大的產業和企業。提高資源資產運作水平,收回盤活沉淀閑置的存量資金,加快處置公租房可銷售面積、棚改剩余安置房等存量資產,排查閑置土地,實施大規模造地計劃,加快土地開發出讓。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堅決壓減非剛性、非重點支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二十三)著力優化營商環境。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精簡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加大推廣網上辦公、網上辦事。發揮5000萬民營小微企業融資風險擔保資金池作用,解決好生產企業應急性資金周轉問題。繼續加大對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支持力度,保持貸款合理增速,推進減費讓利,實現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提高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占比、信用貸款占比,增加制造業小微企業中長期貸款投放。抓緊推進市屬企業申報發行公司債工作。強化服務意識,切實幫助企業解決生產要素保障、產銷銜接、成本控制等問題,支持企業開拓市場、擴大銷售,提升抵御市場風險能力。(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局、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融資擔保公司、玉溪銀保監分局)
五、加大民生補短板力度
(二十四)加快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市、縣(市、區)重大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積極爭取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層疫情防控補助、省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項目資金支持,用好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加快啟動傳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項目建設。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重癥監護、感染性疾病、鄉村醫生等專業人員培訓,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重大傳染病預檢分診能力。完善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制度,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預警、預防控制、指揮調度等工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十五)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切實做好重點群體的就業幫扶、技能提升培訓等工作,確保全年新增城鎮就業3萬人。對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以及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勞動者工資總額的20%給予生產經營主體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疫情防控期間,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3年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從事公益性崗位3年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延長1年的政策享受期限。企業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線下職業培訓的,納入補貼類培訓范圍,按規定標準給予全額補貼。對本地農村勞動力資源不能滿足用工需求的企業,協助企業定向跨區域招聘,對具有一定規模的轉移就業輸出地農村勞動力,組織集中運送直達輸入地用工企業。加強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防止出現大規模裁員。(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25條措施未明確時限要求的,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國家和省出臺有關支持政策的,按照上級最新安排部署執行。各縣(市、區)在統籌防疫情穩增長中負有主體責任,務必結合各自實際抓好工作落實,高新區管委會也要對照具體要求,切實履行屬地職責,扎實抓好措施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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