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31483030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 | 公開日期 | 2023-10-26 |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門決算
監督索引號53040003200301000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監督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并統一發布有關信息。承擔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2.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3.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采伐限額,報省審核、國家批準后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國家級公益林審核、報批,組織實施省、市級公益林界定,指導公益林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4.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云南省標準和規定,監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5.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以及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調查、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參與擬訂及調整云南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6.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按照國家、省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國家公園的劃定、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擬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報經批準后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等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負責森林旅游發展的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7.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和產業發展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維護林業和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監督林下經濟發展。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8.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參與擬訂相關林業和草原產業云南省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有關工作。
9.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和監督生態定位站和生態體系建設。
10.指導玉溪市自然資源公安工作,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公安隊伍,指導相關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1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組織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護標準。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災害統計評估及恢復重建工作。
12.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林業資金安排建議;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經濟運行分析。
13.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宣傳和外事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協助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22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概述
1.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和項目。樹牢“項目為王”意識,抓緊策劃、梳理支撐項目,做深做實項目前期工作,強化對口請示匯報,提高項目資金爭取成功率。2022年爭取中央省級林草專項資金29,926.83萬元,其中:中央22,751.58萬元,省級7,175.25萬元。與去年同期28,159.01萬元相比,增加1,767.82萬元,增長6.28%。完成林業項目庫入庫項目100個5.14億元。完成青云路主體工程建設。
2.深化推行林長制工作。全面建立了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林長管理體系,起草發布了《玉溪市總林長1號工作令》、《玉溪市總林長2號工作令》和《玉溪市林長制市級會議制度(試行)》等六項配套制度,編制了《林長制工作手冊》。籌備召開了玉溪市總林長會議暨2022年林長制工作推進會議,印發了市級考核實施方案。全市共發布林長令20道,開展總林長巡林89次,其他林長巡林696次,其中:市級林長巡林29次。全市共安裝林長責任區公示牌771塊。
3.全面推進玉溪市城鄉綠化美化三年行動。創新“專班”工作機制,按照“系統性謀劃推進、高水平規劃設計、專業化種植管護”的工作要求,聚焦“栽在哪里、栽什么樹、誰來栽樹、如何栽樹、誰來管護、錢如何籌”等六個關鍵問題制定了《玉溪市城鄉綠化美化三年行動方案》、《玉溪市科學綠化實施方案》、《玉溪市加快苗木盆景產業發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年全市完成種植苗木177.30萬株,玉溪開啟了美麗中國建設新實踐。
4.加快推進國土綠化行動。目前完成營造林項目19.07萬畝,完成全民義務植樹391.49萬株。印發了《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玉溪市加強草原保護修復實施方案的通知》。開展了全市造林綠化空間適宜性調查評估工作。年度總投資4,293.00萬元的滇中山地石漠化綜合治理項目已完成項目可研報告及作業設計的立項、編制、評審及批復,招投標相關工作,正在抓緊建設。落實全市國家級公益林380.51萬畝、省級公益林340.56萬畝、市級公益林17.82萬畝和天然林停伐管護291.75萬畝管護責任,下達2022年度國家級公益林補償資金5,295.61萬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中央財政補助資金3,699.02萬元,天保工程森林管護943.02萬元。持續推進草原基況監測調查工作,開展成果編制,完成草原生態修復0.50萬畝。
5.扎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好省市總林長令,全市簽訂責任書35.40萬份,聯防協議91份,出動宣傳車4.20萬輛次、發放宣傳材料13.80萬份,嚴格落實衛星熱點“兩小時”核查反饋、24小時值班帶班、火情報告、野外火源管控等制度,實施計劃燒除11.70萬公頃,共接收處置計劃燒除階段衛星熱點26個,有效清理清除了火險隱患,強化野外火源管控。共組建專業撲火隊12支380人,半專業撲火隊97支2,542人,義務撲火隊827支14,649人。全市共到位防火資金4,541.26萬元,同比增加18.3%。市級領導巡林11人次,縣級領導112人次,出動督查組826支2,968人,全市上下形成了黨政領導、部門參與、全社會齊抓共管良好的防火工作局面。本輪防火期,全市森林防火取得了“零火災”、“零傷亡”的可喜成績。
6.加快林草產業發展。2022年全市實現林草總產值135.65億元,儲備林草產業項目38項、科技推廣項目4項,制定實施《玉溪市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2022—2025行動方案》、《玉溪市加快苗木盆景產業發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林草市場主體倍增培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林業市場主體倍增培育庫,全市實有林業企業249戶,較2021年底凈增95戶,完成年度任務(凈增90戶)的106.00%;實有農民專業合作社32個,較2021年底凈增10個,完成年度任務(凈增10戶)的100.00%;全市實有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法人單位267戶,完成年度任務(凈增38戶)的100.00%。在新平縣實施核桃、竹子提質增效共2.00萬畝。實施完成《油橄欖豐產栽培技術示范》、《華寧大砂殼核桃科技扶貧示范》、《板栗標準化栽培管理技術示范》、《核桃林下魔芋種植綜合示范基地建設項目》等4個科技推廣項目,啟動油橄欖省級、國家級種質資源庫的申報工作,申報林木良種6個,實施建設省級重點保障性苗圃2個,開展林下經濟、特色經濟林、野生菌保育促繁及市場主體培育工作等培訓7期。
7.加快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持續推進保護地優化整合,完成紅塔區九龍池、通海秀山、峨山錦屏山、撫仙—星云湖泊4個省級風景名勝區的整合優化。完成哀牢山野生動物救護站提升改造項目主體工程。在新平、峨山、元江縣繼續開展綠孔雀及其棲息地保護項目。實施了澄江澄廣花極小種群物種保護項目和哀牢山西黑冠長臂猿種群監測項目。在峨山縣開展省級野豬種群調控捕獵試點。切實履行濕地管理職責,起草了《理順“三湖”濕地管理調整的指導意見》、《玉溪市濕地保護修復工作方案》、《玉溪市濕地保護聯席會議制度》。
8.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制定實施了《玉溪市松材線蟲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堅行動方案(2021-2025年)》,認真組織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和進口松木檢疫監管工作,制定《紅火蟻防控技術方案》,堅決遏制紅火蟻疫情的發生與擴散,加強病蟲害監測預警工作,積極推進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外業調查已全面完成,普查進度走在全省前列。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45.54萬畝,其中病害6.73萬畝、蟲害38.69萬畝、鼠害0.12萬畝;防治面積44.53萬畝,防治率97.80%,其中防治作業面積44.83萬畝,無公害防治作業面積44萬畝,無公害防治率98.20%。成災面積0.84萬畝,成災率0.66‰。無松材線蟲病等特別重大疫情、突發有害生物事件發生。全市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目標任務完成率、林草有害生物成災率均控制在省、市考核指標范圍內。
9.推進林草資源管好用活。一是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認真開展集中查處整治破壞林草生態案件“百日攻堅”行動,做好監測、核查、執法“三個全覆蓋”工作,開展2022年森林督查,完成林草濕圖斑監測任務。2022年核實省級下發玉溪即時監測圖斑1,561個,任務完成率100.00%。收到國家下發森林督查圖斑1,208個,實際核實圖斑2,188個,核實率181.00%。收到林草濕監測圖斑2301個,實際完成圖斑監測3,585個,完成率156.00%。案件查處整改到位率100.00%;二是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工作。2022年完成林地使用行政許可審核審批事項114件,累計占用林地面積298.0554公頃,預繳森林植被恢復費3,168.2868萬元。完成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行政許可審核審批7件,完成風景名勝區選址行政許可審核審批1件,完成進入自然保護區活動審批3件。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我部門共設置12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行政審批與政策法規科、資源管理科、防火科、生態修復科、規劃財務科、機關黨委(人事科)、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林火監測中心、生態修復工作站、林業和草原科技推廣站、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還草工作站。
所屬單位5個,分別是:
1.玉溪市林木種苗工作站;
2.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管護局;
3.玉溪市玉白頂自然保護區管護局;
4.云南元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
5.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新平管護局。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6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5個。分別是:
1.玉溪市林木種苗工作站;
2.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管護局;
3.玉溪市玉白頂自然保護區管護局;
4.云南元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
5.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新平管護局;
6.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
(三)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2022年末實有人員編制188人。其中:行政編制21人(含行政工勤編制2人),事業編制167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1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24人(含行政工勤人員3人),事業人員151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8人)。
尚未移交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共計0人(離休0人,退休0人);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120人(離休0人,退休120人)。
實有車輛編制29輛,在編實有車輛28輛。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本部門2022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計84,497,195.21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0,539,017.30元,占總收入的95.32%;上級補助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事業收入458,018.21元(含教育收費0.00元),占總收入的0.54%;經營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00,159.70元,占總收入的4.14%。與上年相比,收入合計增加15,988,317.67元,增長23.3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3,167,107.31元,增長19.54%;上級補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長0.00%;事業收入增加458,018.21元,增長100.00%;經營收入增加0.00元,增長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增加0.00元,增長0.00%;其他收入增加2,363,192.15元,增長207.85%。增加的資源主要原因是2022年臨聘人員資金、實施基礎建設項目及上級補助資金增加,同時元江縣財政撥入云南元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歷年欠撥項目資金350.00萬元,導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計84,546,913.74元。其中:基本支出55,010,178.17元,占總支出的65.06%;項目支出29,536,735.57元,占總支出的34.94%;上繳上級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經營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與上年相比,支出合計增加8,048,515.13元,增長10.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98,793.21元,增長12.47%;項目支出增加1,949,721.92元,增長7.07%;上繳上級支出增加0.00元,增長0.00%;經營支出增加0.00元,增長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長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北山國有林場)綜合能力提升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北山國有林場)綜合管理能力提升設施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等項目資金增加,同時元江縣財政撥入云南元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歷年欠撥項目資金350.00萬元及上級補助項目資金增加,導致項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55,010,178.17元。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39,625,231.68元,占基本支出的72.03%;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15,384,946.49元,占基本支出的27.97%。人均人員經費支出226,429.90元,人均公用經費支出87,913.98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機構、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29,536,735.57元。其中: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1,188,829.60元。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如下:
1.2013699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5,000.00元,用于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新平管護局黨建工作。
2.2110405草原生態修復治理支出233,736.0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態保護、退化生態修復治理、管護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3.2110499其他自然生態保護支出2,787,9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資源管護、公益林生態系統樣地監測、森林防火專業隊能力建設、管護站點建設等工作。
4.2110501森林管護支出435,018.21元,主要用于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新平管護局天保二期森林管護
5.2120899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的支出19,900.00元,用于創建文明城市,生物多樣性宣傳物料制作。
6.2130126農村社會事業支出68,390.00元,用于農業人口市民化工作所需辦公用品的采購。
7.2130126事業機構34,168.81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駐村工作生活補助。
8.2130206技術推廣及轉化74,455.00元,主要用于板栗標準化栽培管理技術示范建設。
9.2130207森林資源管理1,531,671.50元,主要用于天保工程管護、森林資源管護站點建設。
10.2130209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支出5,874,398.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護、天保工程管護、生態效益補償等工作。
11.2130211動植物保護支出1,578,154.61元,用于野生動物肇事公眾責任保險支出、亞洲象監測預警與收容救助、玉溪市玉白頂自然保護區文山兜蘭極小種群野生植物保護工程、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西黑冠長臂猿監測體系建設、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
12.2130234林業防災減災2,098,787.51元,用于森林火災風險普查、森林防火、政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13.2130299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13,436,326.33元,用于市級應急物資儲備購買、野生動物公眾責任保險、玉溪市森林防火平臺建設、農藥購置、森林防火宣傳、陸生野生動物收容救助、玉溪市旱冬瓜采種基地建設、公益林管理、林業有害生物監測應急防治、紅塔山自然保護區羊穴窩公益林管護點建設、鄉土樹種苗木培育、野生動物收容救助、新平耀南野生動物救護站提升改造建設、薩王納科普教育基地規劃、云南元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
14.2130505生產發展670,000.00元,用于玉溪市玉白頂國有林場蘭科植物繁育。
15.2240699其他自然災害防治688,829.6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玉白頂國有林場瞭望塔管護站、路天溝管護站庫房建設、玉溪市北山國有林場北山、靈秀管護站管護用房建設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0,563,065.11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5.29%。與上年相比增加5,276,094.96元,增長7.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北山國有林場)綜合能力提升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玉溪市紅塔山自然保護區(北山國有林場)綜合管理能力提升設施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等項目資金增加,同時元江縣財政撥入云南元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歷年欠撥項目資金350.00萬元及上級補助項目資金增加,導致項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8,28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支付新增公務用車購置稅。
2.外交(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3.國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5.教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6.科學技術(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430,879.04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22%。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6,848,357.04元(行政單位離退休1,368,800.00元、事業單位離退休2,037,627.60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990,118.24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451,811.20元);撫恤582,522.00元(死亡撫恤582,522.00元)。
9.衛生健康(類)支出2,745,281.2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41%。全部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中行政單位醫療295,791.07元,事業單位醫療1,225,150.74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224,339.39元。
10.節能環保(類)支出3,021,636.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75%。全部用于自然生態保護(草原生態修復治理支出233,736.00元,其他自然生態保護支出2,787,900.00元)。
11.城鄉社區(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2.農林水(類)支出63,513,979.75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8.84%。主要用于農業農村68,390.00元(農村社會事業68,390.00元);林業和草原21,983,313.30元,其中行政運行6,170,955.77元、事業機構35,516,771.45元、技術推廣與轉化支出74,455.00元、森林資源管理1,531,671.50元、森林生態效益補償5,874,398.00元、動植物保護1,578,154.61元、林業草原防災減災2,098,787.51元、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13,442,084.54元;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670,000.00元(生產發展670,000.00元)。
13.交通運輸(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4.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類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5.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6.金融(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類)支出3,144,179.52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90%。全部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其中住房公積金3,026,150.00元,購房補貼118,029.52元。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688,829.6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86%。全部用于自然災害防治688,829.60元(其他自然災害防治688,829.60元)。
23.其他(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4.債務還本(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5.債務付息(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606,965.00元,支出決算為950,716.55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6.6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元,占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220,710.84元,占總支出決算的23.2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700,807.71元,占總支出決算的73.7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9,198.00元,占總支出決算的3.07%,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29,1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明細情況如下: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606,965.00元,支出決算為950,716.55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6.6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為220,710.84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700,807.71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5.0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9,198.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2.79%。2022年度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保障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工作及運兵作業有效開展,提升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及撲救能力,特向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申請購置防火運兵車1輛,經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科領導小組批準,同意購置。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05,529.69元,下降9.9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0.00元,增長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減少119,305.20元,下降35.09%;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增加24,290.51元,增長3.59%;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0,515.00元,下降26.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購買商務車1輛232,900.00元,云南元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購買商務車1輛107,1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實物量的具體情況
1.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購置車輛1輛。為保障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工作及運兵作業有效開展,提升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及撲救能力,特向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申請購置防火運兵車1輛。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8輛。主要用于全市退耕還林工程、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國有林場改革、森林防火、森林防火視頻監控、玉溪核桃林下魔芋種植綜合示范基地建設、省級公益林落界成果數據匯總、玉溪市生態公益林典型森林生態系統樣地監測、義務植樹等項目工作的調研、檢查驗收、技術指導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安排國內公務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省堅果產業專家到玉溪開展核桃油生產情況調研、國家儲備林、森林資源開發合作、林業碳匯交流座談、種質資源庫調查、鄉土樹種培育、電力改造等項目等發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09,543.23元,減少2,820,410.86元,下降60.92%,主要原因是市財政困難,導致我單位多項資金未能支出,已安排于2023年度支付。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194,432.55元,水費18,012.60元,電費35,300.88元,郵電費21,909.80元,差旅費96,607.65元,維修(護)費7,170.00元(辦公室使用年限較長導致樓房存在安全隱患進行的房屋維護維修),會議費19,806.00元,培訓費50,801.00元,公務接待費3,586.00元,勞務費103,800.00元(主要用于編外人員工資的發放、法律顧問費),委托業務費270,000.00元(主要2022年餐飲服務經費、鄉村振興工作隊工作經費、“湖泊革命”工作隊員經費),工會經費191,272.56元,福利費132,671.03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867.67元,其他交通費用367,876.89元(主要用于公務員交通補貼和租車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94,428.60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林業和草原局資產總額91,236,324.00元,其中,流動資產7,327,907.75元,固定資產45,562,348.37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18,933,801.83元,無形資產15,847,433.05元,其他資產3,564,833.00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6,034,271.12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3,643,657.38元。處置房屋建筑物507.50平方米,賬面原值436,900.00元;處置車輛3輛,賬面原值507,937.00元;報廢報損資產134項,賬面原值1,124,894.0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3,734.19元;出租房屋2042.80平方米,賬面原值2,411,635.26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432,639.56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詳見附表)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306,368.0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09,368.0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627,000.0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8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9,968.00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79%。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我部門2022年財政撥款收入預決算差異率為-39.83%,公用經費預決算差異率為139.96%,差異率較大。差異率大的原因是:市本級的預算收入包含市級對各縣區的轉移支付,而決算數中只包含市本級的預算收入、中央省安排市本級的項目經費補助、其他收入(從同級其他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從非本級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和上級相關單位取得的收入),不包含市級對各縣區的轉移支付補助,同時2022年森林植被恢復費收取少,導致收入減少。
(二)我部門“三公”經費支出預決算差異率為56.63%,差異率較大。差異率大的原因是:為保障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工作及運兵作業有效開展,提升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及撲救能力,特向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申請購置防火運兵車1輛。
(三)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費決算數是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決算: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情況編制,反映部門所有預算收支和結余執行結果及績效等情況的綜合性年度報告,是改進部門預算執行以及編制后續年度部門預算的參考和依據。
(二)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三)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是指政府憑借國家政治權力,以社會管理者身份籌集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維持國家行政職能正常運轉、保障國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其中:稅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非稅收入主要包括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專項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是指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統籌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類范圍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務、公共安全、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與傳媒、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節能環保、城鄉社區事務、農林水事務、交通運輸、商業服務業等事務、國土資源氣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三公”經費:“三公”經費預算數是指各部門從年初預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用的預算數。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六)森林植被恢復費:凡勘查、開采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等各項建設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臨時占用林地,經縣級以下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批準的,用地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預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監督索引號53040003200301111
玉溪市2022年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績效評價報告(含附件打印版).pdf
玉溪市2022年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績效評價報告(含附件打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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