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61642491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氣象局 | 公開日期 | 2026-01-05 |
玉溪市氣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玉溪市氣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按照《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相關要求,結合玉溪氣象工作實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取得了一定成績,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 認真抓好依法治市各項工作
(一)立法工作
涉及有本部門、本系統的地方立法任務,能及時完成或者認真組織研究提出意見;及時清理失效的規范性文件,及時報備新制訂的規范性文件;積極配合開展與本部門、本系統有關的執法檢查,并對執法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加強黨內規范性文件制度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玉溪市《關于建立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備案銜接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健全黨內規范性文件的體制機制。
(二)守法普法工作
1.強化法制用人導向,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學用黨內法規和學法用法制度化常態化,建立單位學法制度和學法檔案,把黨章黨規、憲法法律列入本單位干部職工學習培訓重要內容。
2.積極開展2025年世界氣象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12·4”憲法宣傳周普法宣傳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行政執法人員行為準則》、《云南省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等學習宣傳活動;利用新媒體刊載發布普法案例,及時向普法辦上報法治宣傳工作信息;按要求報送相關普法工作數據、材料。
3.將法治文化建設納入單位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并開展相應工作;在辦公場所設立法治宣傳專欄和櫥窗;利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參加各類法律知識競賽。
(三)組織保障
1.部門及內設機構權責職能配置科學合理,黨員領導干部職責權限規范明晰,黨內監督機制健全完善。并明確內設機構法規科承擔部門政策法規職能,設有2人專人負責政策法規工作。嚴格落實法治建設責任,貫徹落實云南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落實單位法律顧問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精神,按照公開、公正、適度競爭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一名,印發《玉溪市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玉溪市氣象部門推進公職律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玉氣辦發〔2022〕23號)統籌推進法律顧問發揮公職律師作用,開展重大行政決策、重大經濟合同審查等常規性法律服務和代辦法律服務事項等多項法律服務工作。按要求組織開展了氣象部門法規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2.黨組決策程序規范,合法性審核、決策評估、決策失誤糾錯及責任追究機制健全落實;黨組會議聽取法制建設工作匯報,將法治建設納入黨組年度工作要點;建立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制度,主要負責人單獨做述法述職報告。
(四)執法工作
1.嚴格落實法治建設責任,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云南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建立部門領導班子學法制度,組織開展法治專題講座。
2.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清理制度。凡是單位制定出臺規范性文件,均提交我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和征求單位法律顧問意見,做到“不審查不研究、不審查不上會”。認真貫徹新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及時清理失效的規范性文件,及時報備新制訂的規范性文件,本年度內市氣象局無修訂規范性文件出臺。
3.按照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建立并全面落實了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下發《玉溪市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了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的任務措施、實施步驟、組織保障;制定下發《玉溪市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玉溪市氣象部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及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暫行)的通知》,明確了我市氣象部門應遵照的執法公示范圍、內容、載體、程序、時限要求和保障措施等事項。根據《云南省氣象局關于轉發<氣象行政執法公示辦法><氣象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氣象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的通知》(云氣發〔2020〕14號),下發《玉溪市氣象局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氣象行政執法三項辦法的通知》(玉氣辦發〔2020〕14號),加強氣象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按照要求記錄各類執法活動,開展行政執法公示,按規定完成行政執法公示,進一步規范氣象行政執法行為,提升氣象依法行政水平;按市司法局要求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進行了確認公告,對權責清單進行了清理,通過門戶網站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行政執法信息,并且建立健全了公開信息的審核、糾錯機制,構建分工明確、職責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執法公示機制,完善了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公開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制定《玉溪市氣象部門行政執法音像記錄設備配備和使用管理辦法》,認真執行云南省行政執法人員考核體系,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切實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及執法素質,做好行政許可及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全面推行使用行政執法人員網上考試系統和資格管理系統;深入推進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和升放氣球資質掛靠行為專項整頓工作,進一步規范全市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和升放氣球市場秩序,提高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和升放氣球行為的規范性,促進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和升放氣球行業健康發展,有效遏制重特大雷電災害、升放氣球安全事故發生;進一步規范氣象行政許可工作,2025年度全市共發出執法通知書101份,辦理防雷裝置設計審核11件;辦理防雷裝置竣工驗收11件,升放氣球活動審批0件;無投訴及復議、訴訟案件發生。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對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許可申請材料中的“防雷產品安裝記錄”采用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進行容缺辦理,并及時更新完善進駐政務服務審批窗口的實施清單、事項目錄、辦事指南和承諾書范本,積極做好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宣傳和解釋工作。2025年度全市共有7件行政審批項目采用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開展辦理。
二、存在的問題
(一)氣象法治宣傳不夠到位,法治宣傳、普法宣傳在深化基層、案例宣傳等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更加貼近群眾。
(二)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有待提高,執法裝備配備不到位,執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養的法治工作專業人才,行政執法工作水平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
(三)部分氣象干部職工氣象法治意識不強,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強對氣象法治建設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進一步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的首要職責,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考核指標體系。把氣象法治建設相關內容列入全市氣象部門各級領導班子學習內容,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法定程序謀劃和推動各項工作,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改革發展問題。
玉溪市氣象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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