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41554785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24-09-13 |
注意!9月16日18:00至23:00 玉溪這里禁飛無人機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向往的時光”音樂會期間對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臨時管控的通告
為確保“向往的時光”音樂會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好公共安全,保護好公民人身財產,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音樂會活動期間,在活動區域劃設臨時管制空域,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活動實施臨時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時間2024年9月16日18∶00至2024年9月16日23∶00。
二、管控范圍以云南玉溪高原體育運動中心足球場(N24°39' 13" E102°58' 23")為中心,半徑1公里區域劃設為臨時空中管制空域范圍。
三、管控對象無人駕駛航空器(指沒有機載駕駛員、自備動力系統的航空器,包括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四、管控原則(一)在臨時管控期間,臨時管控范圍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商業、航拍等飛行活動,請有關從業單位、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加強管理,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二)因醫療、體育、氣象、警務、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需利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飛行活動的,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報所屬轄區公安機關備案,方可在指定的時間和區域內進行飛行活動。(三)在臨時管控期間,公安機關將啟用反制設備,對違法違規飛行活動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行為人自負。
五、處置原則對于違反本通告或者《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相關閱讀:
- 玉溪市政府網站監管年度報表(2022年度) 2023-01-28
- 玉溪國業物業集團有限公司2026年度電力市場化交易代理服務市場公開詢價結果公示 2026-01-09
- 玉溪:走“專精特新”之路 2026-01-09
- 玉溪職業技術學院京東產業學院質量提升項目終止公告 2026-01-09
- 玉溪國潤水務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司網絡安全運維技術服務項目競爭性比選公告 2026-01-08
- 玉溪師范學院學生宿舍建設項目隔震支座檢測服務競爭性談判公告 2026-01-08
- 來玉溪開啟別樣旅居逐夢之旅 2026-01-08
- 玉溪義務教育公平發展再添新績 澄江榮登優質均衡榜單 2026-01-08
- 玉溪殘疾人輔具裝配服務站成立 2026-01-08
- 玉溪國業物業集團有限公司萬和家園公租房發電機蓄電池采購項目第三輪公開詢價公告 2026-01-07
滇公網安備 5304020200008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