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18928583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舉報件(X530000201807020017)辦理情況的報告
2018年7月2日,我市接到《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轉辦單》(督轉〔2018〕351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響應,迅即安排澄江縣和市直有關部門形成聯動機制,集中精力抓轉辦件涉及問題的排查、落實和整改。舉報件反映問題部分屬實,目前該舉報件已辦結,存在問題已立行立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舉報內容
投訴反映:“晉寧與澄江中關村交界處原本封停的石料廠今年5月恢復生產,近來晝夜露天開采加工石料,產生大量的石渣、粉塵,大量運輸車輛從村農田道路行駛,產生的灰塵全部飄向農作物,導致村民不能正常生產。”
(二)被舉報對象的基本情況
經查,該舉報件涉及的石料廠位于玉溪市澄江縣與昆明市晉寧區、昆明市高新區三縣區交界地帶,澄江縣轄區內有澄江縣龍街街道中關砂石料場提古虎山頭采石料廠(采礦權人:澄江縣龍街街道中關砂石料提古老虎山采石場,云南澄江誠成砂石料有限公司虎頭山第一采石料廠(采礦權人:云南澄江誠成砂石料有限公司,云南澄江誠成砂石料有限公司虎頭山第二采石料廠(采礦權人:云南澄江誠成砂石料有限公司,3個采石料廠;晉寧區轄區涉及昆明精誠隆石料有限公司、昆明達亞建材有限公司、昆明源和采石料廠、晉寧金龍砂石料場、晉寧盛乾工貿有限公司5個采石料廠。
二、調查情況
2018年7月2日,我市接到投訴轉辦單后,及時安排澄江縣和市直相關部門對舉報對象進行調查核實。
2018年7月3日,澄江縣組織縣國土資源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龍街街道與澄江公路分局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現場調查核實。調查情況如下:
(一)“晉寧與澄江中關村交界處原本封停的石料廠今年5月恢復生產,近來晝夜露天開采加工石料,產生大量的石渣、粉塵”的問題
舉報地點位于澄江縣龍街街道提古社區與昆明市晉寧區、昆明市高新區三縣交界區域。澄江縣行政區域內共有三家石料廠,分別為:澄江縣龍街街道中關砂石料場提古虎山頭采石料廠、云南澄江誠成砂石料有限公司虎頭山第一采石料廠、云南澄江誠成砂石料有限公司虎頭山第二采石料廠。澄江縣于2013年對三家石料廠進行了關停,并拆除生產設備,分別于2013年10月27日、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19日注銷采礦許可證,2013年以來澄江縣組織縣國土資源局、龍街街道不定期對該區域開展巡查,未發現石料廠恢復生產的情況。
晉寧區轄區內的昆明精誠隆石料有限公司、昆明達亞建材有限公司、昆明源和采石料廠、晉寧金龍砂石料場、晉寧盛乾工貿有限公司等5個采石料廠根據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政府要求正在進行轉型升級,待批準后才能重新開采生產。經現場核查時未進行生產,但部分石料廠正對原開采生產的砂石料進行銷售,故在裝運過程中會產生石渣、粉塵。該問題部分屬實。
(二)大量運輸車輛從村農田道路行駛,產生的灰塵全部飄向農作物,導致村民不能正常生產
昆明市高新區白云村委會、昆明市晉寧區富有村委會方向有一條約10公里的砂石路與澄馬線連接,其中:澄江縣行政區域內的道路約4公里(從提古社區連接澄馬公路往老虎山方向有約1.5公里的路面進行過硬化,剩余約2.5公里未硬化),道路兩側100米范圍內零星分散山地約131畝,其中:100畝為晉寧區村民耕種,31畝為澄江縣龍街街道提古社區村民耕種。
2017年6月,按照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澄江縣對全縣25座礦山進行了關閉,由昆明精誠隆石料有限公司、昆明達亞建材有限公司、昆明源和采石料廠、晉寧金龍砂石料場、晉寧盛乾工貿有限公司等5家石料廠向澄江供應建筑用石料,保障正在實施的農村道路、“三縱三橫”道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穩步推進。2018年4月9日,澄江縣龍街街道提古社區中關第二村民小組與昆明精誠隆石料有限公司、昆明達亞建材有限公司、昆明源和采石料廠、晉寧金龍砂石料場、晉寧盛乾工貿有限公司簽署了《道路占用及污染補償協議書》,雙方均履行了協議內容。同時,為加強道路執法監管,玉溪市公路局澄江分局、澄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隊、澄江縣公路管理段、澄江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與五家石料廠簽訂了《砂石料車輛運輸監管協議》,由昆明精誠隆石料有限公司、昆明達亞建材有限公司、昆明源和采石料廠、晉寧金龍砂石料場、晉寧盛乾工貿有限公司負責道路的保潔、維護等相關事宜,根據協議相關規定:五家砂石料廠共同出資配備了一臺灑水車對道路進行灑水降塵和道路保潔,及時修復被損壞的道路。
經調查,自2018年5月中旬開始,砂石料運輸車輛從晉寧區轄區內的5家石料廠經澄馬線不定期進入澄江縣境內,據統計,最多一天有48輛次。五家石料廠配備有灑水車、保潔人員等對該道路進行保潔、灑水降塵。運輸車輛經過硬化道路路段時粉塵較小,但經過未硬化道路路段時會生產大量灰塵,對道路兩側的農作物造成一定影響。
三、存在問題
(一)晉寧區五家石料廠的部分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未覆蓋篷布,出現潑漏灑的情況。
(二)運輸車輛在經過未硬化路段時產生一定的粉塵污染。
(三)未硬化路段灑水降塵力度不夠,未能及時對沿路潑灑漏的砂石料進行清理。
四、現采取的措施及結果
經調查,此舉報件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
現采取的措施:
(一)2018年7月4日,澄江縣環境保護局對晉寧區五家石料廠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要求加強對運輸車輛的管理,加大對道路的日常保潔,及時清理潑灑漏的石料,并加強對未硬化路段灑水降塵力度,確保粉塵對道路兩側農作物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晉寧區五家石料廠與龍街街道提古社區聯合在10公里的砂石路與澄馬線交叉口設立檢查點,督促運輸車輛覆蓋篷布,防止砂石料潑灑。
五、信息公開情況
該舉報件已經在澄江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網站(/cjxzfxxgk/tztg3158/20180706/926123.html)進行公開。
六、下一步措施
(一)加強對澄江境內過往運輸車輛的監管,對未覆蓋篷布以及出現潑漏灑的運輸車輛從嚴從重處罰,堅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二)加大對澄江縣轄區內的龍街街道中關砂石料場提古虎山頭采石料廠、誠成砂石料有限公司虎頭山第一采石料廠、誠成砂石料有限公司虎頭山第二采石料廠的巡查監管力度,嚴防出現新的開采行為。
(三)加強與昆明市高新區、昆明市晉寧區有關執法部門的溝通對接,形成聯勤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昆明精誠隆石料有限公司等5家石料廠的執法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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