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51595630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網 | 公開日期 | 2025-04-10 |
住宅區樓宇命名不能“任性”
命名、更名應當遵循相關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少數住宅區、樓宇命名存在“大、洋、怪、重”等現象,不規范或“任性”命名亟須進行規范。近日,在玉溪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玉溪市民政局聯合舉辦的培訓會上,云南省地名專家庫成員張興紅介紹地名命名更名備案業務時,提醒關注上述情況。
國務院公布修訂后的《地名管理條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地名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上述條例和辦法適用于我國境內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護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市民政局區劃地名科負責人介紹,地名的命名、更名應當遵循相關規定,比如要含義明確、健康,不違背公序良俗;符合地理實體的實際地域、規模、性質等特征;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不以外國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業名稱或者商標名稱作地名;同一個建成區內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樓宇名稱,不應重名,并避免同音……
近年來,國內住宅區、樓宇不規范命名的例子不少:有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如宇宙城、中央首府;有崇洋媚外的“洋”地名,如加州洋房、林肯公寓;有怪異難懂的“怪”地名,如99大廈、1.1公寓;有重名同音的“重”地名,如城市內多處住宅區、樓宇均命名為“教師小區”“公安小區”等。
“少數住宅區、樓宇命名存在夸大情況。”張興紅說,“住宅區、樓宇命名的權利不能完全交給開發商。”當前,有房地產企業為住宅區、樓宇起了不符合實際的名字,有些樓宇名稱隨意使用“世界”“國際”“首府”“御府”等詞語,這類命名名實不符,不能進行地名備案。
張興紅介紹,住宅區、樓宇的命名、更名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征求同級民政部門的意見后批準,并自批準之日起15日內報同級民政部門備案,自備案之日起15日內由同級民政部門向社會公告。地名依法命名后,因行政區劃變更、城鄉建設、自然變化等原因導致地名名實不符的,應當及時更名。但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體現中華歷史文脈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據悉,目前玉溪市各縣(市、區)民政部門都建立了地名采詞庫,如需命名、更名時,可以到當地民政部門進行遴選,選出中意的地名。(玉溪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白誠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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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網安備 5304020200008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