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51620187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審計局 | 公開日期 | 2025-08-31 |
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基本情況
三、重點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玉溪市審計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主要職責是:
1.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市政府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有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有關規章草案。
3.向中共玉溪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市長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玉溪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玉溪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縣(市、區)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含高新區)財政決算(草案)、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市級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市、區)政府財政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中央和省、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級投資和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5.按照規定對縣處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和省、市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政策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
9.與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共同領導縣(市、區)級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全面工作,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
10.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和審計資源配置,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在干部管理、審計計劃、組織實施、結果報告、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方面加大全市統籌力度,強化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
11.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二、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共設置13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規科、電子數據審計科、財政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農業農村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社會保障審計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一科、經濟責任審計二科、企業審計科、黨建辦公室(人事科)。
所屬單位22個,其中:行政單位1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12個。
行政單位10個,分別是:
1.玉溪市審計局(本級)
2.紅塔區審計局
3.通海縣審計局
4.江川區審計局
5.澄江市審計局
6.華寧縣審計局
7.易門縣審計局
8.峨山彝族自治縣審計局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
10.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
事業單位12個,分別是:
1.玉溪市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2.紅塔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3.通海縣投資審計中心
4.通??h經濟責任審計中心
5.江川區投資審計中心
6.澄江市經濟責任審計中心
7.澄江市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8.華寧縣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9.易門縣建設項目概算審計中心
10.峨山彝族自治縣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12.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縣投資審計中心
(二)決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作為云南省審計廳的二級預算單位納入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報范圍。
納入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0個。其中:行政單位1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分別是:
1.玉溪市審計局(本級)
2.紅塔區審計局
3.通??h審計局
4.江川區審計局
5.澄江市審計局
6.華寧縣審計局
7.易門縣審計局
8.峨山彝族自治縣審計局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
10.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
納入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與所屬單位范圍存在差異,主要原因是上述12個事業單位屬于未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故由上級審計機關會計核算并編制預決算。
(三)單位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我單位2024年末編制內實有人員252人。包括財政撥款開支經費的:公務員147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0人,事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94人,機關和事業工人11人,經費自理人員0人。
我單位2024年末其他人員44人。包括財政撥款開支經費的人員44人,經費自理人員0人。
年末尚未移交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共計0人(離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107人(離休0人,退休107人)。年末遺屬2人。
車輛編制12輛,在編實有車輛12輛,超編0輛。
三、重點工作概述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正確領導下,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圍繞全市中心大局,扎實開展常態化“經濟體檢”,不斷提升審計監督質效,推動玉溪審計煥發新氣象、展現新作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沒有國有資本經營收入,也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安排的支出,故《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收入合計70,139,814.50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2,426,912.97元,占總收入的89.00%;無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收入、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7,712,901.53元,占總收入的11.00%。
與上年相比,收入合計減少2,243,476.76元,下降3.1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減少3,998,385.70元,下降6.02%;無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收入、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與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1,754,908.94元,增長29.45%。主要原因:1.財政撥款收入減少的原因是執法辦案補助經費及中央對地方審計專項補助經費較上年減少;2.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審計署補助工作經費及地方財政補助經費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支出合計68,817,660.22元。其中:基本支出54,668,269.37元,占總支出的79.44%;項目支出14,149,390.85元,占總支出的20.56%;無上繳上級支出、無經營支出、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與上年相比,支出合計減少4,038,039.94元,下降5.54%。其中:基本支出減少4,640,133.83元,下降7.82%;項目支出增加602,093.89元,增長4.44%;無上繳上級支出、無經營支出、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與上年一致。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減少的原因是人員減少,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相應減少;2.項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地方財政補助經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審計局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54,668,269.37元。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48,659,654.92元,占基本支出的89.01%;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6,008,614.45元,占基本支出的10.99%。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審計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4,149,390.85元。其中: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0.00元。
審計業務經費、中央對地方審計專項補助經費、其他人員經費項目支出9,674,193.66元,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審計業務相關經費支出,以及保障臨聘人員工資;
辦公用房租賃、國有資產收益成本性支出、審計處理處罰成本性返還(上年結轉項目)項目支出1,379,976.17元,主要用于為職工提供必要的辦公地點發生的租賃辦公用房相關經費支出,持續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
非同級財政撥款項目支出3,095,221.02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安排的審計項目。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2,511,008.09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0.84%。與上年相比減少4,032,038.09元,下降6.06%,完成年初預算的98.36%。主要原因是執法辦案補助經費及中央對地方審計專項補助經費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分功能分類科目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50,368,903.93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0.58%,完成年初預算的98.82%。其中:行政運行27,759,823.84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審計機關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審計業務9,542,193.66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審計機關審計項目經費支出;事業運行11,686,910.26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審計機關下屬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其他審計事務支出1,379,976.17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審計機關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審計事務方面的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人員經費支出相應減少。
2.無外交(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3.無國防(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4.無公共安全(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5.無教育(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6.無科學技術(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7.無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696,202.72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51%,完成年初預算的95.47%。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4,484,387.59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審計機關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1,815.13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審計機關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繳費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導致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經費相應減少。
9.衛生健康(類)支出3,863,858.65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18%,完成年初預算的93.00%。其中:行政單位醫療1,538,519.93元,事業單位醫療754,177.67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468,505.37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02,655.68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審計機關醫療保險繳費支出、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導致衛生健康(類)支出經費相應減少。
10.無節能環保(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11.無城鄉社區(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12.無農林水(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13.無交通運輸(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14.無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15.無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16.無金融(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17.無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18.無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19.住房保障(類)支出3,582,042.79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73%,完成年初預算的102.04%。其中:住房公積金支出3,582,042.79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審計機關職工住房公積金繳費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導致住房公積金支出較年初預算增多。
20.無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21.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22.無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23.無其他(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24.無債務還本(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25.無債務付息(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26.無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475,574.80元,決算為348,814.87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3.35%;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84,321.40元,下降19.47%。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61,674.80元,決算為236,169.25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67.71%,完成年初預算的90.25%;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13,900.00元,決算為112,645.62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32.29%,完成年初預算的52.66%。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12,886.02元,下降5.1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71,435.38元,下降38.81%;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112,645.62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較上年減少71,435.38元,下降38.81%;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475,574.80元,支出決算為348,814.87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3.35%,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84,321.40元,下降19.47%。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61,674.80元,決算為236,169.25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25%;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13,900.00元,決算為112,645.62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2.66%。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公車出行的次數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相應減少;二是外單位來訪開展公務接待活動有所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相應減少。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2,886.02元,下降5.1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71,435.38元,下降38.81%,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112,645.62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較上年減少71,435.38元,下降38.81%;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公車出行的次數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相應減少;二是外單位到訪開展公務接待活動有所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相應減少。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實物量的具體情況:
1.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購置車輛0輛。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2輛。主要用于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級審計機關及相關部門調研指導工作,各級審計機關之間學習交流等發生的公務接待支出。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說明的事項
不存在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327,528.27元,比上年增加15,064.99元,增長0.28%,主要原因是購買辦公用品支出增加。單位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審計局資產總額21,732,686.78元,其中,流動資產3,784,454.67元,固定資產17,368,262.31元(凈值),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無形資產548,449.80元(凈值),其他資產31,520.00元(凈值)(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907,773.00元,其中固定資產減少1,836,188.52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00元;報廢報損資產95項,賬面原值341,404.0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00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詳見附表)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玉溪市審計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538,909.25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56,694.2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182,215.05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58,650.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54,162.77元。
四、單位績效自評情況
單位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無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本文中公開的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相關數據是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相關經費,不含非財政撥款部分。
(四)本文所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是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或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決算: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情況編制,反映部門和單位所有預算收支和結余執行結果及績效等情況的綜合性年度報告,是改進部門預算執行以及編制后續年度部門預算的參考和依據。
審計業務:審計機關依據有關財政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開展審計監督。
其他審計事務:審計機關在開展審計業務時發生的其他有關工作或事項。
2.玉溪市審計局2024年度決算國有資產使用情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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