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51620191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審計局 | 公開日期 | 2025-08-31 |
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基本情況
三、重點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是江川區人民政府組成單位,為正科級。中共玉溪市江川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區委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省政府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起草審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有關法規草案。
3.向中共玉溪市江川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區長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江川區人民政府委托向江川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級、區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5.按規定對科局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和省、區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9.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和審計資源配置,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在編制管理、干部管理、審計計劃、組織實施、結果報告、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經費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區統籌力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
10.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1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共設置6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農業與自然資源環境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股、法規股、財政審計股。
所屬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單位0個,事業單位1個。分別是:
1.行政單位1個,是: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本級)
2.事業單位1個,是:玉溪市江川區投資審計中心
(二)決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作為云南省審計廳的三級預算單位納入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報范圍。
納入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分別是:
1.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
納入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與所屬單位范圍存在差異,主要原因是上述1個事業單位屬于未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故由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會計核算并編制預決算。
(三)單位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我單位2024年末編制內實有人員21人。包括財政撥款開支經費的:公務員15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0人,事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6人,機關和事業工人0人,經費自理人員0人。
我單位2024年末其他人員4人。包括財政撥款開支經費的人員4人,經費自理人員0人。
年末尚未移交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共計0人(離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8人(離休0人,退休8人)。
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超編0輛。
三、重點工作概述
2024年,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2024年完成審計項目12項,其中預算執行審計3項,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5項,自然資源資產審計1項,投資審計1項,財務收支審計1項,專項資金審計1項。移送相關部門案件線索8件。提交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共12篇,上報的審計要情專報被區委、區政府領導批示16篇,提出審計建議28條,被采納審計建議28條。通過審計,規范了財經秩序,降低了工程建設成本,減少了國家財政撥款,提高了投資效益,促進了我區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沒有國有資本經營收入,也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安排的支出,故《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收入合計4,528,365.00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522,365.00元,占總收入的99.87%;無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收入;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6,000.00元,占總收入的0.13%。
與上年相比,收入合計減少562,870.61元,下降11.0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減少346,870.61元,下降7.12%;無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收入、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與上年一致;其他收入減少216,000.00元,下降97.30%。主要原因是:1.審計外勤經費支出因同城報銷標準降低而減少,項目經費隨實際審計業務變化而正常減少,故財政撥款收入減少;2.2024年未收到非同級財政預算的審計業務補助資金,故其他收入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支出合計4,529,565.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674.23元,占總支出的83.95%;項目支出726,890.77元,占總支出的16.05%;無上繳上級支出;無經營支出;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與上年相比,支出合計減少563,944.61元,下降11.07%。其中:基本支出減少459,902.88元,下降10.79%;項目支出減少104,041.73元,下降12.52%。無上繳上級支出、無經營支出、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與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1.2023年退休3人,2024年工資福利比上年減少,故基本支出減少。2.審計外勤經費支出因同城報銷標準降低而減少,故項目支出減少。因此2024年度支出合計減少。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3,802,674.23元。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3,403,685.51元,占基本支出的89.51%;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398,988.72元,占基本支出的10.49%。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726,890.77元。其中: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0.00元。
中央對地方審計專項補助項目經費支出10,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審計機關日常開展審計工作,全面獨立履行監督職責。
審計業務經費支出516,090.77元,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審計業務相關經費支出。
其他人員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編外長期聘用人員勞務報酬。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22,365.00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84%。與上年相比減少350,344.61元,下降7.19%,完成年初預算的99.24%。主要原因是:1.2023年退休3人,2024年工資福利比上年減少,故基本支出減少。2.審計外勤經費支出因同城報銷標準降低而減少,故項目支出減少。因此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分功能分類科目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643,926.33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0.57%,完成年初預算的100.43%。其中:行政運行2,211,261.81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審計業務726,890.77元,主要用于單位審計項目經費支出;事業運行705,773.75元,主要用于機關下屬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2024年新進入人員3人,人員經費與公用經費實際支出相比預算有所增加。
2.無外交(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3.無國防(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4.無公共安全(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5.無教育(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6.無科學技術(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7.無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48,077.81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70%,完成年初預算的98.06%。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334,606.08元,主要用于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471.73元,主要用于單位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繳費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3人,2024年新進入單位3名人員,其中新招錄2人保險基數相比退休3名人員保險基數減少,新調入1人的調入時間較晚,在我單位繳納保險的屬期僅兩個月,導致預決算差異。
9.衛生健康(類)支出296,117.2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55%,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其中:行政單位醫療128,347.96元,事業單位醫療45,228.94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13,596.30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8,944.00元,均主要用于單位醫療保險繳費支出、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無預決算差異。
10.無節能環保(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1.無城鄉社區(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2.無農林水(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3.無交通運輸(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4.無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5.無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6.無金融(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7.無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8.無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9.住房保障(類)支出234,243.66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18%,完成年初預算的84.46%。其中:住房公積金支出234,243.66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費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3人,2024年新進入單位3名人員,其中新招錄2人住房公積金基數相比退休3名人員基數減少,新調入1人的調入時間較晚,在我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屬期僅兩個月,導致預決算差異。
20.無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1.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2.無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3.無其他(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4.無債務還本(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5.無債務付息(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6.無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1,000.00元,決算為24,283.58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8.33%;支出決算較上年增加882.47元,增長3.77%。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0,000.00元,決算為17,562.58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72.32%,完成年初預算的87.81%;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11,000.00元,決算為6,721.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27.68%,完成年初預算的61.10%。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較上年增加4,297.47元,增長32.4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3,415.00元,下降33.69%;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6,7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較上年減少3,415.00元,下降33.69%;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1,000.00元,支出決算為24,283.58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8.33%,支出決算較上年增加882.47元,增長3.77%。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0,000.00元,決算為17,562.58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7.81%;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11,000.00元,決算為6,721.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1.10%。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厲行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故“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匯總數小于年初預算匯總數。根據審計業務實際出行需求并嚴格按照公務用車管理規定,通過公務用車平臺審批使用公車,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公車出行;我單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進一步壓減公務接待費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增加4,297.47元,增長32.4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3,415.00元,下降33.69%,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6,7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較上年減少3,415.00元,下降33.69%;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車逐年老化,2024年度出現故障,對公車進行大修導致公務運行維護費較上年度增加;我單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進一步壓減公務接待費支出,故公務接待費減少。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實物量的具體情況:
1.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購置車輛0輛。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審計業務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交流學習、上級單位考察等相關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說明的事項
不存在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98,988.72元,比上年增加3,143.24元,增長0.79%,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單位新進入人員3人(新調入1人,新招錄2人),為新進入人員配備工作所需軟硬件,相應增加公用經費。單位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4年末,江川區審計局資產總額400,899.95元,其中,流動資產80,150.91元,固定資產320,749.04元(凈值),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無形資產0.00元(凈值),其他資產0.00元(凈值)(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72,310.48元,其中固定資產減少63,233.18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0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00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詳見附表)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9,022.58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2,460.0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6,562.58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4,062.5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6,562.58元。
四、單位績效自評情況
單位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無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本文中公開的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相關數據是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相關經費,不含非財政撥款部分。
(四)本文所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是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或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決算: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情況編制,反映部門和單位所有預算收支和結余執行結果及績效等情況的綜合性年度報告,是改進部門預算執行以及編制后續年度部門預算的參考和依據。
審計業務:審計機關依據有關財政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開展審計監督。
其他審計事務:審計機關在開展審計業務時發生的其他有關工作或事項。
2.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決算國有資產使用情況表.xlsx
3.玉溪市江川區審計局2024年度決算績效自評報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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