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51620193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審計局 | 公開日期 | 2025-08-31 |
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基本情況
三、重點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華寧縣審計局是華寧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主要職責是:1.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有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負責起草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華寧縣人民政府和玉溪市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華寧縣人民政府委托向華寧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華寧縣人民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屬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市、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屬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縣級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華寧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華寧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5.按照規定對縣管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華寧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市、縣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華寧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
二、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華寧縣審計局共設置5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規股、固定投資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股、財政審計股。
所屬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單位0個,事業單位1個。分別是:
1.行政單位1個,是:華寧縣審計局(本級)
2.事業單位1個,是:華寧縣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二)決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作為云南省審計廳的三級預算單位納入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報范圍。
納入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度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分別是:
1.華寧縣審計局
納入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度決算編報的單位與所屬范圍存在差異,主要原因是上述1個事業單位屬于未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故由華寧縣審計局會計核算并編制預決算。
(三)單位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我單位2024年末編制內實有人員20人。包括財政撥款開支經費的:公務員10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0人,事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9人,機關和事業工人1人;經費自理人員0人。
我單位2024年末其他人員5人。包括財政撥款開支經費的人員5人;經費自理人員0人。
年末尚未移交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共計0人(離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4人(離休0人,退休4人)。
車輛編制1輛,在編實有車輛1輛,超編0輛。
三、重點工作概述
2024年,華寧縣審計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審計工作會議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立足經濟監督定位,聚焦主責主業,認真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圍繞財政資金提質增效、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兜牢民生底線、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等方面謀劃審計項目。2024年制定項目計劃7項(不含上級統一組織項目),綜合考慮上級統一組織項目、人員抽調等情況,做好項目時間表及人員調配,有序推進各個項目實施。1—10月參與玉溪市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現狀專項審計調查等4個上級統一組織項目,完成本級項目4個,發現非金額計量問題13個,提出審計建議11條,被采納11條。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度沒有國有資本經營收入,也沒有國有資本經營安排的支出,故《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度收入合計5,109,626.09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633,371.99元,占總收入的90.68%;無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收入、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476,254.10元,占總收入的9.32%。
與上年相比,收入合計增加215,917.14元,增長4.4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減少32,436.77元,下降0.70%;無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收入、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與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248,353.91元,增長108.97%。主要原因:1.財政撥款收入減少的原因是審計外勤因同城報銷標準降低而減少,項目經費隨審計任務變化而正常減少。2.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2024年2名離退人員逝世,縣級財政撥入喪葬撫恤金,故此其他收入較上年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度支出合計5,189,9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18,596.45元,占總支出的83.21%;項目支出871,358.55元,占總支出的16.79%;無上繳上級支出、無經營支出、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與上年相比,支出合計增加223,459.51元,增長4.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1,864.32元,增長8.32%;項目支出減少108,404.81元,下降11.06%;無上繳上級支出、無經營支出、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與上年一致。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是因為審計機關在職人員正常職務職級的晉升和離退休人員逝世,導致人員經費和喪葬撫恤金增加。2.項目支出減少是審計外勤因同城報銷標準降低而減少,項目經費隨審計任務變化而正常減少。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華寧縣審計局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4,318,596.45元。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3,948,262.98元,占基本支出的91.42%;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370,333.47元,占基本支出的8.58%。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華寧縣審計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871,358.55元。其中: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0.00元。
審計業務經費項目支出638,138.55元,其中:審計業務經費594,100.33元,以前年度補助經費44,038.22元,審計業務經費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審計業務相關經費支出。
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中央對地方審計專項補助經費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審計機關日常開展審計工作,全面獨立履行監督職責。
其他人員支出184,500.00元,主要用于編外長期聘用人員勞務報酬。
非同級財政撥款項目支出36,720.00元,主要用于聘請中介參與審計項目。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677,410.21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0.12%。與上年相比減少46,226.44元,下降0.98%,完成年初預算的100.49%。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經費支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較上年度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分功能分類科目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747,253.02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0.11%,完成年初預算的99.76%。其中:行政運行1,831,629.59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審計業務818,584.45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審計項目經費支出;事業運行1,080,984.88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下屬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其他審計事務支出16,054.10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審計事務方面的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公用經費,導致一般公共財政撥款支出相應減少。
2.無外交(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3.無國防(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4.無公共安全(類)支出,年初無此預算。
5.無教育(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6.無科學技術(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7.無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58,515.75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67%,完成年初預算的98.54%。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32,467.42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048.33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職工工傷保險繳費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調入1名人員保險基數比調出1名人員保險基數減少,導致預決算差異。
9.衛生健康(類)支出299,747.36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41%,完成年初預算的98.28%。其中:行政單位醫療105,028.53元,事業單位醫療69,501.46元,公務員醫療補助119,515.52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5,701.85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醫療保險繳費支出、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調入1名人員保險基數比調出1名人員保險基數減少,導致預決算差異。
10.無節能環保(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1.無城鄉社區(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2.無農林水(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3.無交通運輸(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4.無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5.無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6.無金融(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7.無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8.無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9.住房保障(類)支出271,894.08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81%,完成年初預算的118.61%。其中:住房公積金支出271,894.08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職工住房公積金繳費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調整公積金基數及公積金清算,故此預決算差異。
20.無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1.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2.無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3.無其他(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4.無債務還本(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5.無債務付息(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6.無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40,000.00元,決算為31,036.11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7.59%。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16,160.34元,下降34.24%。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0,000.00元,決算為18,696.11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60.24%,完成年初預算的93.48%;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0,000.00元,決算為12,34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39.76%,完成年初預算的61.70%。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為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8,529.34元,下降31.3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7,631.00元,下降38.21%;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12,3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較上年減少7,631.00元,下降38.21%;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40,000.00元,支出決算為31,036.11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7.59%,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16,160.34元,下降34.24%。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0,000.00元,決算為18,696.11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48%;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0,000.00元,決算為12,34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1.70%。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1.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從嚴控制公務接待次數和人數。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為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8,529.34元,下降31.3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7,631.00元,下降38.21%,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12,3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較上年減少7,631.00元,下降38.21%;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從嚴控制公務接待次數和人數,從嚴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實物量的具體情況:
1.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購置車輛0輛。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主要用于單位具體工作范圍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安排國內公務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級審計機關及相關部門調研指導工作,各級審計機關之間學習交流等發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說明的事項
不存在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70,333.47元,比上年增加6,186.74元,增長1.70%,主要原因是省上給予保障的購買審計專業書籍及征訂黨報黨刊經費減少,我局用辦公經費進行征訂,相關費用支出增加。單位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4年末,華寧縣審計局資產總額1,319,501.18元,其中,流動資產112,622.23元,固定資產1,206,878.95元(凈值),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無形資產0.00元(凈值),其他資產0.00元(凈值)(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275,179.50元,其中固定資產減少150,897.10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0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00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詳見附表)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6,737.71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9,800.0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6,937.71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937.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937.71元。
四、單位績效自評情況
單位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華寧縣審計局2024年無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本文中公開的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相關數據是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相關經費,不含非財政撥款部分。
(四)本文所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是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或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決算: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情況編制,反映部門和單位所有預算收支和結余執行結果及績效等情況的綜合性年度報告,是改進部門預算執行以及編制后續年度部門預算的參考和依據。
審計業務:審計機關依據有關財政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開展審計監督。
其他審計事務:審計機關在開展審計業務時發生的其他有關工作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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