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251620196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審計局 | 公開日期 | 2025-08-31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基本情況
三、重點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主要職責是:
1.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審計監(jiān)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縣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縣政府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有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專業(yè)領域審計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審計計劃。
3.向中共新平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新平縣人民政府委托向新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縣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縣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級各部門(含所屬事業(yè)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決算草案、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市、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全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tài)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yè)和金融機構、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yè)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5.按照規(guī)定對縣管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市、縣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zhí)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jiān)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
9.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優(yōu)化審計工作機制,加強與上級審計機關和有關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jiān)督合力,構建集中統(tǒng)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jiān)督體系。
10.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11.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省、市審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共設置6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規(guī)股、財政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自然資源和生態(tài)環(huán)境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股。
所屬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單位0個,事業(yè)單位1個。分別是:
1.行政單位1個,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本級)
2.事業(yè)單位1個,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二)決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作為云南省審計廳的三級預算單位納入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報范圍。
納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度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0個,其他事業(yè)單位0個。分別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
納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度決算單位編報的單位與所屬單位范圍存在差異,主要原因是上述1個事業(yè)單位屬于未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故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會計核算并編制預決算。
(三)單位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我單位2024年末編制內實有人員23人。包括財政撥款開支經費的:公務員13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0人,事業(yè)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9人,機關和事業(yè)工人1人,經費自理人員0人。
我單位2024年末其他人員7人。包括財政撥款開支經費的人員7人,經費自理人員0人。
年末尚未移交養(yǎng)老保險基金發(fā)放養(yǎng)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共計0人(離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養(yǎng)老保險基金發(fā)放養(yǎng)老金的離退休人員5人(離休0人,退休5人)。
車輛編制2輛,在編實有車輛2輛,超編0輛。
三、重點工作概述
2024年,共完成審計項目11項,配合上級審計機關完成6項。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審計機關工作要求,找準審計工作的切入點、著力點,科學謀劃今年的審計任務,當好縣委、縣政府參謀助手,助力新平高質量發(fā)展。計劃開展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縣本級財政預算、決算審計(含清欠)、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包括工、青、婦、紅會)、醫(yī)藥系統(tǒng)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專項審計調查、2個重點項目跟蹤審計、1個鄉(xiāng)鎮(zhèn)工程建設專項審計調查、1個鄉(xiāng)鎮(zhèn)2個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及資環(huán)審計、省市統(tǒng)一安排的審計項目及配合項目、離任領導干部交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度沒有國有資本經營收入,也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安排的支出,故《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度收入合計5,680,235.16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276,686.51元,占總收入的92.90%;無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yè)收入、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403,548.65元,占總收入的7.10%。
與上年相比,收入合計減少924,570.06元,下降14.0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減少465,260.87元,下降8.10%;無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yè)收入、無經營收入、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與上年一致;其他收入減少459,309.19元,下降53.23%。主要原因:1.財政撥款收入減少的原因是2024年減少中央對地方審計專項補助經費,故財政撥款收入減少;2.其他收入減少的原因是2024年審計業(yè)務經費未撥入單位銀行賬戶,故其他收入減少。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度支出合計5,842,798.62元。其中:基本支出4,422,133.37元,占總支出的75.69%;項目支出1,420,665.25元,占總支出的24.31%;無上繳上級支出、無經營支出、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與上年相比,支出合計減少630,791.85元,下降9.74%。其中:基本支出減少702,867.24元,下降13.71%;項目支出增加72,075.39元,增長5.34%;無上繳上級支出、無經營支出、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與上年一致。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事業(yè)人員減少1人,故人員經費減少,相應的基本支出較上年度減少;2.項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單位扶貧聯(lián)系點用于保障鄉(xiāng)村振興項目的申請增加,使用縣級財政撥付的工作經費較上年度增加,故項目支出較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4,422,133.37元。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3,958,891.75元,占基本支出的89.52%;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463,241.62元,占基本支出的10.48%。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420,665.25元。其中: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0.00元。
審計業(yè)務經費支出713,353.14元,主要用于審計業(yè)務開展外勤經費和差旅費支出;
其他人員支出96,000.00元,主要用于單位政府編外人員工資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國有資產收益成本性支出經費支出32,000.00元,主要用于出租房屋維修維護費用支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中央對地方審計專項補助經費支出13,200.00元,主要用于審計業(yè)務報刊書籍征訂費用支出;
非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金額566,112.11元,主要用于審計業(yè)務開展辦公費、差旅費和黨建經費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276,686.51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0.31%。與上年相比減少465,260.87元,下降8.10%,完成年初預算的97.25%。主要原因2024年事業(yè)單位人員調出1人,相應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減少,且2024年度外勤經費標準降低,故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shù)較上年度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分功能分類科目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216,296.54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9.90%,完成年初預算的97.57%。其中:行政運行2,334,881.13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審計業(yè)務726,553.14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審計項目經費支出;事業(yè)運行1,122,862.27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下屬事業(yè)單位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其他審計事務支出32,000.00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審計事務方面的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2024年事業(yè)單位人員調出1人,相應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減少,且2024年度外勤經費標準減低,故存在預決算差異。
2.無外交(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3.無國防(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4.無公共安全(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5.無教育(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6.無科學技術(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7.無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405,732.79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69%,完成年初預算的93.16%。其中: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392,744.65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2,988.14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工傷、失業(yè)保險繳費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單位事業(yè)人員調出1人,繳納的保險減少,故存在預決算差異情況。
9.衛(wèi)生健康(類)支出329,045.34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24%,完成年初預算的93.35%。其中:行政單位醫(yī)療132,531.00元,事業(yè)單位醫(yī)療71,548.99元,公務員醫(yī)療補助115,677.35元,其他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支出9,288.00元,主要用于審計機關醫(yī)療保險繳費支出、公務員醫(yī)療補助等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單位事業(yè)人員調出1人,繳納的保險減少,故存在預決算差異情況。
10.無節(jié)能環(huán)保(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1.無城鄉(xiāng)社區(qū)(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2.無農林水(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3.無交通運輸(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4.無資源勘探工業(yè)信息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5.無商業(yè)服務業(yè)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6.無金融(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7.無援助其他地區(qū)(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8.無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19.住房保障(類)支出325,611.84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17%,完成年初預算的102.93%。主要用于審計機關職工住房公積金繳費支出;造成預決算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年中根據(jù)上年度工資總額進行基數(shù)調整,調整后基數(shù)金額升高,故存在預決算差異情況。
20.無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1.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2.無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3.無其他(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4.無債務還本(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5.無債務付息(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26.無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年初無此項預算。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53,974.80元,決算為46,209.39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5.61%;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7,765.41元,下降14.39%。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3,974.80元,決算為33,455.39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72.40%,完成年初預算的98.47%;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0,000.00元,決算為12,754.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27.60%,完成年初預算的63.77%。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519.41元,下降1.5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7,246.00元,下降36.23%;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12,7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較上年減少7,246.00元,下降36.23%;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53,974.80元,支出決算為46,209.39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5.61%,支出決算較上年減少7,765.41元,下降14.39%。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33,974.80元,決算為33,455.39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47%;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0,000.00元,決算為12,754.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3.77%。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單位壓減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519.41元,下降1.5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7,246.00元,下降36.23%,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12,7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較上年減少7,246.00元,下降36.23%;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上年無此項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單位壓減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實物量的具體情況:
1.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購置車輛0輛。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主要用于開展審計業(yè)務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審計業(yè)務工作發(fā)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說明的事項
不存在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63,241.62元,比上年增加5,151.90元,增長1.12%,主要原因2024年度單位下鄉(xiāng)開展調研工作次數(shù)增加,出租車輛費用增加,故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度增加。單位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行使單位職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資產總額1,158,499.77元,其中,流動資產697,891.04元,固定資產460,608.73元(凈值),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無形資產0.00元(凈值),其他資產0.00元(凈值)(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527,299.82元,其中固定資產減少131,940.22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0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00元,實現(xiàn)資產處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實現(xiàn)資產使用收入0.00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詳見附表)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1,720.59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4,240.0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7,480.59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37,459.4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37,459.42元。
四、單位績效自評情況
單位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無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本文中公開的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相關數(shù)據(jù)是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相關經費,不含非財政撥款部分。
(四)本文所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shù)是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或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決算:各部門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其履行職能情況編制,反映部門和單位所有預算收支和結余執(zhí)行結果及績效等情況的綜合性年度報告,是改進部門預算執(zhí)行以及編制后續(xù)年度部門預算的參考和依據(jù)。
審計業(yè)務:審計機關依據(jù)有關財政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開展審計監(jiān)督。
其他審計事務:審計機關在開展審計業(yè)務時發(fā)生的其他有關工作或事項。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決算公開附表.xlsx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決算公開附表.xlsx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決算國有資產使用情況表.xlsx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審計局2024年決算國有資產使用情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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