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5304002018928562 | 文     號 |   |
| 來   源 | 玉溪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18-07-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舉報件(D530000201807040023)辦理情況的報告
2018年7月4日,我市接到《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轉辦單》(督轉〔2018〕377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響應,迅即安排紅塔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形成聯動機制,集中精力抓轉辦件涉及問題的排查、落實和整改。舉報件反映問題基本屬實,目前該舉報件已辦結,存在問題已立行立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舉報內容
投訴反映:“紅塔區紅塔大道,每晚夜間24︰00點以后施工,噪音擾民,持續四個月左右。”
(二)被舉報對象的基本情況
玉溪市紅塔大道(撫仙路-火車站)綜合管廊工程,全長2.5千米,東起撫仙路,西至火車站。工程分為地下管廊工程,路面恢復改造及綠化恢復改造。工程計劃總投資3.26億元。其中,撫仙路至西菱巷口由玉溪建科管廊有限公司牽頭,中建四局實施,西菱巷口至老火車站門口由玉溪中鐵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牽頭,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實施。
二、調查情況
2018年7月4日,我市接到投訴轉辦單后,及時安排紅塔區和市直相關部門對舉報對象進行調查核實。
2018年7月5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紅塔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各參建單位聯合調查,情況如下:紅塔大道處于中心城區,為東西方向主要通行干道,且紅塔大道與各道路交叉口是南北方向通行的必經之地,白天車流量較大。在2017年管廊主體工程混凝土澆筑期間,因施工工藝要求偶爾有幾天連續施工,不得不夜間施工。此外,2018年1月31日,紅塔大道主干道實現了通車,但與各道路交叉口因施工工序需要,未進行原路面的洗刨及恢復。根據工程進度,2018年6月22日,施工單位開始對各路口進行恢復施工,為避免白天施工對市民出行及交通造成嚴重影響,施工單位采取錯峰施工,局部交叉路口在夜間鋪設瀝青導致產生噪音。
三、存在問題
(一)因工程特殊性,間斷施工難以達到工程設計功能要求,有時不能禁止夜間操作。
(二)白天施工對市民出行及交通造成嚴重影響。
四、現采取的措施及結果
經調查,此舉報件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夜間24︰00以后施工產生噪音的情況約有20天,持續四個月不屬實。
(一)整改情況:紅塔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下發《行政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中建四局、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自2018年7月5日起,22時至次日7時期間禁止施工。并下發整改通知《玉紅城綜(停)〔2018〕第10-031號》《玉紅城綜(停)〔2018〕第10-032號》進行了明確要求。
(二)約談情況:針對紅塔大道夜間施工噪音污染問題,2018年7月5日下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紅塔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組織約談玉溪建科管廊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尤長屯、陳紫薇、岳泰屹;中建四局項目經理殷洪俊、陳玉波;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項目經理李永雄,玉溪中鐵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聶平太,玉溪世紀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潘賽連。組織項目公司、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認真學習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五、信息公開情況
該舉報件辦理情況已在紅塔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qzfxxgk/ywjfw3185/20180709/926443.html)進行公示。
六、下一步措施
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各施工場地的監管力度,責成各參建方,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特點,精心組織,科學管理,認真實施,減少對施工場地州委居民生產生活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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